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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荒野猎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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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胜义感叹了一番。人家不来理他,他呆着也没意思,只好悻悻的过了大辽河。

不要看大辽河长度仅次于长江黄河,这水量却少的出奇,冬天断流的地方比比皆是。对于辽东来说,就没有那南方那种大河就是天堑的说法,到了冬天,大地封冻,就是一马平川,随意驰骋。

李胜义过了辽河,继续向南走了一段,在后世盘锦的地方,安下大营,当然,现在还是一片荒芜。

李胜义选这个地方做大本营是有几样考虑:

第一:这个地方水草丰茂,战马不虞草料缺乏。

第二:第二这个地方地势平阔,不是据守的好地方,是野战之地。但是李胜义何尝想过据守?谁来攻?来啊。。。。。。

第三:这是真正的好地。捏一把黑土,油汪汪的,这地得多有劲啊。后世的盘锦大米,就是全国闻名。

第四:这个地方鱼类资源太充足了。李胜义是个喜欢吃鱼的人,不论大鱼小鱼,有鱼就是好菜。

最终,大本营选定这里。垒起两米高的土城,安排下辎重,留下李胜勤营守家,自己带了全骑兵化大部队,4000雄兵,1000辎重兵,浩浩荡荡,向东开去。

开荒团的辎重兵一样有枪有刀,属于开荒团的预备队。只是平时职责不同。

其实真有人问李胜义大部队开拔的意义,李胜义肯定说不出来。

他就觉得现在是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去游行吧。当然是示威性质的。对谁示威,这也没个撇,逮谁是谁吧。

后来史学界研究中华联邦战史的时候,认为被敌人评价最高的部队就是李胜义部,被自己人评价最低的部队也是李胜义部。原因都一样:“行动出乎意料!”通俗讲就是没撇。

这完全是即兴发挥型的将军,不过这个人运气逆天,无论到哪,那么几乎所有大仗都有他的影子,偏偏就一世没吃过什么亏。

李胜义部和莽古尔泰部相向而行,越走越近。

李胜义的斥候从来都是放出三十里,这是规定,可多不可少。这些斥候有着娴熟的马术,善于观察的眼睛,精准的枪法。

陈长青正是这样一个优秀斥候。

他的脸上,还有大明官军的金印。这是一个逃兵,最早逃进太行基地的逃兵。

他在明军里是个小旗,武艺娴熟。可惜吃不饱穿不暖,听说太行基地待遇高,他就偷跑去入了伙。凭着识字,武艺好,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他很快加入了民生社,成了斥候排长。

斥候待遇是高一级的,他实际已经是连级军官了。

现在他纵马上了一个二十来米的小土包。在平原地带,这样土包,就是制高点了。

已经是中午时分,太阳暖暖的照着大地,枯草散发着清新的气息,kua • xia马嗅着青草,用唇品尝着草尖。

陈长青站在了马背上,手搭着眉,细细的看着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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