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你听过《Lose yourself》吗(2/3)
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里昂选择以嘻哈为事业中心发展本来无可厚非,只不过他自己写的说唱歌曲歌词深度是有了,但Flow与beat的水平实在太差,所以在市场一直不怎么受欢迎。
但新专辑里的除以外的另一首主打歌却彻底颠覆了大家对里昂的固有印象。
这首歌无论是歌词、Flow还是beat都达到了近几年来的顶级水准,而且演唱难度还相当的高。
如果是一个搞了十几年说唱的老炮唱了这么一首歌,倒还说得过去,但令人惊讶的是唱这首歌的里昂还只是一个十七岁大的毛头小子。
这要是再过几年,还了得?
众人仿佛已经看见了一位正在冉冉升起的说唱巨星。
显然大多数人都忽视了这首歌作曲作词人,在美国这方面经常容易被忽视,大家都更注重歌曲的演绎者,而不是创作者。
很多之前不怎么喜欢里昂这种“小鲜肉”的路人也被这首歌圈粉,其中甚至包括相当多的黑人。
当初嘲讽里昂做说唱的人里面,十个有九个都是黑人,而现在哪怕是最挑剔的黑人估计也不能给这首歌挑出任何的刺来。
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脏话太少了,歌词太正能量了一些,和嘻哈整体的风格不太搭。
但是在里昂眼里,这就是说唱本最应该有的模样,他本人对这首歌非常满意,也多次在推特上转发、安利。
当然,转发的时候也总会将“姐姐是歌曲创作者”这句话挂在嘴边,也算是变相为洛泉涨了一波粉。
见此情形,很多里昂与洛泉的双厨总是会表现得非常兴奋,在他的推特下面强烈要求两人进行合作。
不过目前看来是没这个机会的,里昂马上就要开始自己的第一场全美巡演,洛泉的假期也快要结束,而且还在忙着发布自己的新歌,都比较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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