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奖学金(2/4)
金玲本来也是这么一个人。
金玲是s市九中的一名高中女生,16岁,罪名是殴打小三导致其孕期已达六个月的胎儿流产。16岁,已经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而根据z国法律,胎儿满五个月就可以算故意shā • rén罪;未满五个月按情节严重的故意伤害罪处理。
事发后,金玲逃到其姥爷家,被她的姥爷连夜开车送到在w市工作的远亲家。金玲在w市提心吊胆的躲藏了近三个月,一星期前被豌豆发现。现已经抓捕归案,押回s市审判。
在豌豆的调查中,金玲殴打小三致其流产的动机明白,证据清楚——她和对方一直有矛盾,也曾经跟同学说过要“弄死那个杂种”,事发当天她们曾经发生过争吵,有一个街角的视频记录下了金玲和小三动手的画面,她的鞋子上还沾了对方下身流出的血。
但《功德簿》的判断是,金玲无辜受刑。
“s市,是今年化学奥赛培训的地方吧?”容远听完以后,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
“是。”豌豆说。
“这件事,从你找到的线索中,不管怎么看这女生都是最有应得。”容远说:“所以,期末考完以后,我们亲自过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豌豆迟疑了一下,说:“我认为,你做出的这个决定性价比很低。这件事肯定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而且在罪证确凿的情况下也很难翻案,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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