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丑女(2/4)
有句话叫做“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皇室、王室风气如此,大明奢侈之风更是盛行,竞相以佩戴宝石为荣。
万历十年,潞安府的潞王筹备婚礼的时候,仅仅首饰一项,便用“青红宝石八千七百颗,各样珍珠八万五千余颗”。
甚至根据《明神宗实录》记载,三年之内共进珠宝九次,合计花费白银二百二十一万两。几乎和朝廷在“播州之乱”耗费内帑白银二三百万两相当,足见其奢靡程度。
水晶虽然不及宝石罕见,亦是珍贵之物。明代盛产水晶的地方南方有福建漳浦铜山,北方有宣府黄尖山。河南信阳和湖北兴国一带亦均有出产。甚至还流传有“南水晶白,北水晶黑,信州水晶浊”之语。
张顺见了此“宝物”,顿时起了心思。他顾不得陶太公年迈体弱,连忙追问道:“此宝物得于何处?可有产出之地?”
陶太公先前落后于三川卢三爷一步,在张顺面前并不如卢三爷受宠。
陶家湾与三川集两地既使本就相距不远,结果卢三爷在张顺的支持下,优先售卖粮食等物,优先收购收购皮毛药材等出产,更是在开集开市的时间上优先选择日期,折腾得陶家湾集市日渐衰败。
这陶太公也是好气魄,干脆亲自带着孙女、宝物过来,本就打算“投资”张顺而来。
见张顺问询,他连忙颤巍巍的讲述道:“此物乃陶家湾所产,我等都是山野之民,往日毛手毛脚,开采之时,难免有所损坏。若是舜王有心,陶家宁愿将本地水玉矿脉,一并献与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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