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不信人间有别离(第一卷终章)(3/4)
结果没有蹲到吉布楚和。
反倒是不少进厂上班的女工人,对他指指点点。
毕竟没谁大清早起来蹲路边的,太奇怪了。
骑车离开,周济民没有继续等。
进了城,他就去了一趟徐梅家。
“济民,我昨晚做梦了,梦到我给你生了一对双胞胎。”
“………”
周济民心说,哪有这么巧的事?
双胞胎讲究运气,也有一定的传承基因,否则一般都是单胎单胞。
“行吧,真希望你肚子里怀的是双胞胎,你喜欢女孩还是男孩?”
“这个不应该是我问你才对吗?”
“你又不是没去过家里,男孩女孩我都喜欢啊。当然,我更喜欢女孩多一些。”
“对哦,我还忘记问你了呢,为什么你更喜欢女孩?”
徐梅很好奇这一点,之前却一直忘记问了。
正好现在有时间,便想满足一下好奇心。
“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周济民笑了笑,
又道:
“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还有女儿细心,是爸爸的贴心小棉袄。”
丢了一个白眼过去,徐梅知道,肯定是他在胡说八道了。
哪有什么情人的说法?
放过去,那就是小妾。
而小妾是货物,是可以随时交易的对象。
不过,贴心的小棉袄这个比喻,倒是很不错的。
想想她自己,也是经常回家,很关心爸妈的身心健康。
“那我今天去医院问一问医生,看看是不是双胞胎。”
如果是双胞胎,那她就赚大了。
周济民笑着表示,是不是双胞胎都行。
她今年27岁,是属于最适合生育的年龄阶段,身体素质也很好。
加上她经常吃周济民带的空间出产的粮食,全都是优质产品。
并且也按时去医院做孕检,这些准备,已经做到这个年代的极致了。
讲真的,现在哪有什么孕检啊?
一般也就是生病了才会去医院,没病谁跑医院?
在现在这个年代,连医院本身也没有意识到这些,根本不会提前做这些检查。
也是周济民让徐梅去医院,找附属医院的医生,说了这事,才有这个所谓的检查。
当然,一般都是中医检查。
因为西医的话,现阶段的设备器材,完全不具备。
像什么b超等设备,才发明没几年呢,国内暂时是别想了。
而中医检查的话,尤其是老中医,更加厉害了。
要不是怕被丁秋楠发现,周济民都直接推荐徐梅去找张宛童了。
后者的中医水平,那是真厉害,属于民间高手一类。
按照张宛童的医术,再过十几二十年,或许有资格进入保健局呢。
保健局这个单位,在医术界的地位,某种程度上来说,比院士还牛逼呢。
不说满怀期待的徐梅,周济民回到南剪子胡同后,还没待多久呢,大领导就亲自登门了。
“大领导,您请坐。”
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大领导一个大忙人,要是没什么大事,那是不可能亲自登门的。
平日里,像过年这样的日子,都只是过来稍微坐一会儿就走了。
那么忙的大领导,周济民早就清楚了什么情况。
所以,态度好得很。
生怕对方又搞什么大项目,吓死人了!
见他一副谨小慎微的样子,老林嘴角抽搐,挥手让他赶紧也坐下来。
“真的只是聊几句吗?”
“废话,你坐不坐?”
搞清楚,这是谁家?
周济民无奈,官大一级压死人,何况对方那啥。
算了,不跟对方争这个。
坐下来后,大领导开口了。
第一件事就是询问周济民的近况,算是关心他了。
难得这么有人情味,可周济民却更害怕了。
肯定是有不得了的大事,要不然大领导肯定不会这样的。
越想越害怕,越害怕越容易胡思乱想。
“想什么呢?”
见他神游太虚,老林的脸色愈发不满了。
什么情况啊?
本来是特意关心关心他,没想到还不在状态了?
“啊?想睡觉呢,太困了。”
周济民装作很困的样子,却被老林识破了。
并且毫不犹豫的拆穿了他。
演技不过关啊!
心想,有时间找本演员的自我修养来看看,说不定还能提高一下演技呢。
呃,不对啊,空间里不是有电脑可以看电影吗?
老林彻底无语了,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
书房外面,丁秋楠她们都愣了一下。
怎么又惹领导生气了?
只不过,她们也不当一回事儿,反正不是第一次了。
以前的跟老杨拍桌子瞪眼,后来是邢毅成,再后来就是老林了。
“领导,您刚才没说话啊,别跟桌子生气,它就是一块木头,不值得为它生气。”
这一语双关的话,让老林都被气笑了。
伸出手,虚点了点他,道:
“既然你不想被关心,那好,我就开门见山了。”
“虎骨酒还有吧?”
周济民表面上松了一口气,内心还是保持警惕的。
虎骨酒当然还有,但不会轻易给。
给老林的还有,给其他人的,没有了。
其实老林他们也从周济民这边拿了配方,找人配齐了药材,可泡出来的酒,味道差了不少。
更是完全没有周济民这边拿的虎骨酒那种神奇效果。
“我这次来,主要目的不是虎骨酒,而是找你帮个忙。”
帮忙?
周济民狐疑,心中警铃大作,这个忙,肯定帮不了!
南剪子胡同,周家。
院子里,周清娴她们三个小屁孩,正在玩耍。
身上和脸上都脏兮兮的,大人们想管都管不住。
会走路的小屁孩,闹腾着呢。
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的欲望。
“妈妈,这是什么呀?”
突然,周清怡拿着手里拿着一条颜色鲜艳的毛毛虫,可可爱爱地来到丁秋楠面前,带着微笑和好奇地询问道。
已经摆烂,不想搭理自己儿女的卫生情况的丁秋楠,正在翻书呢。
回头一看,那毛茸茸的小玩意儿,近在眼前。
吓得一边尖叫连连,一边往后退。
“快丢掉它,小怡你赶紧扔了,那是毛毛虫,等下你就惨了。”
时值春夏之际,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
毛毛虫也是大自然中常见的小玩意儿。
有些毛毛虫,真的可以让皮肤变得奇痒无比,很难受的。
然鹅,丁秋楠越是这么说,周清怡就越是好奇。
根本不舍得放下,还靠近去观看。
为什么妈妈会害怕呢?
这就是一个可爱的小家伙啊,有什么好怕的?
我可以跟它做朋友吧?
还有还有,为什么我和它的皮肤不一样呢?
大姐周清娴也走了过来,软萌软萌地道:
“妹妹,这是什么呀?”
“妈妈说它叫毛毛虫。”
“好吃吗?”
嘎!
一旁的丁秋楠,彻底呆滞了。
家里的几个孩子,都什么奇奇怪怪的物种啊?
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里面,没有提及这些啊。
天啊,毛毛虫这种恶心东西,居然还问能不能吃?
是家里短了你吃喝吗?
从房间出来的周淑晴,看到大嫂她们都没什么事,这才松了一口气。
“瞌睡虫,快点把你手里的毛毛虫扔掉。”
“姑姑,我不要扔掉,我要跟毛毛虫做朋友。”
丁秋楠直接无语扶额,她到底生了个什么玩意儿?
是不是取错小名了?
瞌睡虫,毛毛虫!
周淑晴也无语,但还是上前,帮周清怡把虫子扔掉了。
小家伙还满脸可惜,呀,朋友,把你摔疼了吧?
毛毛虫要是听得懂她的话,估计会谢谢她祖宗十八代,把它捡回来,好好待在树叶上干饭不香吗?
下一刻,毛毛虫就被丁秋楠一脚下去,变成了一滩五颜六色的那啥。
“呜呜,妈妈你坏,毛毛虫是我的朋友。”
看周清怡直接哭了,丁秋楠顿时无比心累。
心说,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你倒是哭起来了,刚才拿毛毛虫吓我不是挺欢乐的吗?
不过,终究是自己的女儿,还是得要哄的。
却说此时,书房的门被打开了。
大领导从里面走了出来,脸上带着微笑。
“小家伙怎么还哭了呢?来,爷爷抱好不好?”
有和蔼可亲的大领导抱着,周清怡哭得更凶了。
一边哭,还一边控诉她妈妈。
把丁秋楠气得,恨不得扒开周清怡的裤子,给她屁股多打巴掌。
太混蛋了。
到底是毛毛虫重要还是妈妈重要?
是非不分的小混蛋!
然鹅老林听了,却哈哈大笑,还帮着小家伙说话,表示一起控诉她妈妈。
“不过,你可以告诉爷爷,毛毛虫什么时候成为你的朋友的呢?”
“就刚刚啊。”
小家伙还在抽泣中,倚靠在大领导怀里,哽咽道。
“那你妈妈是什么时候成为你妈妈的呢?”
啊?
咋问这么深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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