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4/4)
高俊,吾子,继承集团公司25%股份。
高雅,吾女,继承集团公司5%股份。
路远,吾女婿,继承集团公司10%股份。
吾孙,高雅与路远之子(女),将继承本人名下(除上述之外)所有的股票,基金等所有动产与不动产,因考虑其年幼,无法旅行继承权,由其监护人路远先生暂代执行。
这里是所有的文件,司法机关的公正文书,你们作为遗嘱受益人,就都相互看看吧。”
陈秘书把手里的文书分别给了高俊,吴秀和路远,吴秀看着手上的遗嘱,满脸的不可置信。
“怎么可能,他路远凭什么能拿到10%的集团股份,他算是个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