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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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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思行习惯了被遗忘,他眨了眨干涩的眼睛,穿上从地上捡起的皱皱巴巴的家居服,出了卧室。

客厅只开了几盏壁灯,玻璃茶几上放着两个精致的小盒子,不见林浩天与杜忠的身影。

阮思行走到了主卧,推门而入,先是听到了浴室的淋浴声,随着推门的动作又看到了林浩天收下的赵家“赔礼”。

男孩儿亚麻色的头发衬着小巧的脸蛋雪白,光滑的身上只穿了件略大的衬衫,领口一侧露出白皙的肩膀与锁骨,双腿并拢有些忐忑的坐在床的边缘。

看到阮思行,眼中闪过细微的恐惧,犹豫了一下怯生生的叫了声:“阮哥……”

阮思行淡淡的看着男孩儿身上的衬衫,那是他前天送去干洗店刚刚熨好的衣服,Pima棉的材质,布料支数在300针以上,是阮思行难得穿的合身又合心的贴身衬衫。

阮思行从小就是含着金勺出生的,虽然后来才被告知那金勺并不是自己的,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也享受过一段时间真正意义上的养尊处优,在这种环境下耳濡目染多年便对许多东西都有了讲究。

的确,林浩天在奢侈品方面从未亏待过他,车子房子腕表甚至是一枚袖扣,拿出来任何一件东西都是大手笔。然而阮思行最想要的却不是这些光鲜的外表,对于他来说没有贵重与廉价,只有适合不适合。可笑的是,他所注重的偏偏都是林浩天所忽视的。

为了这些林浩天所忽视的小细节,阮思行往往要花费几个月的工资。

不是阮思行想要的东西贵的离谱,而是他所挣的工资根本达不到一个集团的总裁理应得到的。

说来也挺寒碜,阮思行一个月的工资甚至比不上公司总部的接待前台挣得多。表面上看他每年的收入上百万,效益好时加上奖金甚至上千万,然而这些不过是对外公开的一个虚有其表的数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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