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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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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心着,但下一瞬间,却坠入深渊。

我们分手吧。念又开口说了一次。

这次我是真的绝望了,但绝望当中,却又不甘心着。

于是,我向念提出一场赌局。

如果我输了,我会死心,彻彻底底的死心,再也不会出现在念的面前。

然后,将念的名字,从我的脑海中永远抹去。

我恋爱了。

自从那天滚了床单,项丞从客房搬入我的房间,每天与我共枕而眠,抱在一块睡觉,期间,经常擦枪走火。

虽然事情的演变有些出乎我意料之外,但,我并不怎么排斥,也许是和自己多少也承认喜欢项丞有关吧。

项丞再度化身成黏皮糖,在屋内,不管做什么是总要腻在一快。

我在看电视,他习惯枕在我腿上和我一起看,偶尔评论电视剧某演员的演技。

或者,我和他肩抵着肩靠在一块,十指交握,看新闻,看政治评论,看播映不知几百次的《唐伯虎点秋香》及《九品芝麻官》。

他喜欢摸我的手,自掌心处轻轻往指尖抚摸,一点一点按揉着,很是舒服。

初时,我不大习惯,总会抽回手,压在大腿处不让他捉去,随着次数增多,我逐渐习惯这亲昵的举动。

他喜欢早上刚起床时接吻,有时霸道不让人呼吸,有时却又柔情似水的令人流连不舍分开,喜欢把口水全搅和进我的口腔,即便刚睡醒口中异味非常浓厚,却总说很甜。

说情话说得甜死人也不打紧般。

我一直是活在一个人的世界中,不知道依靠、软弱为何物,不知道把一个人放进心底是什么滋味,然自从认识项丞后,我才懂,什么是想念。

我慢慢接受项丞,慢慢把重心从自己身上移开。

偶尔询问项丞工作的心情,聆听他的想法与感触。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行径是「了解」。用心去认识一个人,去了解一个人,把一个人的世界变成两个人。

这样的爱情,一旦单脚踏入后,要抽身是痴人说梦,因为你会在不知不觉间愈陷愈深,像个傻子一样,成天挂念着那个人,当你发觉时,一切都太晚了,你已经全身陷入泥淖中,无法呼吸。

临近中午的时候,项丞突然打了电话过来,我一瞧来电者,于是接听:「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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