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1/2)
我更加用力地点点头,喉咙却仿佛哽了一枚橄榄般苦涩。
这也是我的奢望,想要每天看到你坐在早餐桌前喝着牛奶看着报纸,想要每天看到你叼着牙刷半睡半醒地洗漱,想要听你刮胡须时电动剃须刀的声音。
我也想每天早上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你有些孩子气的睡颜,有时皱着眉头,有时咕咕哝哝地说些梦话,被子裹得像花卷一样。或许,旁人无法想象你的温顺可爱,可你每天就是这样简单驯良地睡在我的枕边,压在我腰上的胳膊有些沉甸甸的幸福。
我也想这样天天和你在一起,直到岁月在眼角雕琢出伤痕,时光泡皱了皮肤的纹理,生活涤白了乌黑的头发。
直到我们都老得走不动路了,我们还在一起。
这就是我最贪心,最贪心的奢想。
仅仅如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交换戒指,干脆送这两位领证结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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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第二天早上是被程维的手机铃声吵醒的,我懒洋洋昏沉沉地窝在他的臂膀中,把玩着他胸前的那枚银色十字架。
“不去。”他皱着秀丽的眉,显得很不耐烦,“我知道是巴乔那个鬼佬的宴会,我没时间,你给我推了,谁高兴谁去。”
“……理由?要什么理由,说我不想去就行了,他还能怎么样?”
手机那头的人又唧唧咕咕说了几句,程维一下子来火了,竟然出口成脏:“tā • mā • de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是没告诉过你!我今天没空!明天?明天也没空!后天大后天统统没空!叫他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暴躁地骂完之后就把手机丢到一边。我抬眼看着他:“谁啊?大清早就惹你发这么大火。他真本事啊。”
程维现在虽然会对别人飚三字经发脾气,但面对着我的时候,目光还是会不自觉地柔和下来,这不由得让我有一点小小的虚荣和骄傲,甚至感觉这样的他,比四年前那个对任何人都温文尔雅的少年还要亲切。
他转过头,声音平静了不少:“没谁,生意上的伙伴而已。”
“那你也不至于起床气这么大吧。”想到以前不知在哪里看到过,说有起床气的人上辈子都是地主老财,我不由得笑了起来,“大过年的就对人家没好脾气,你让别人心里多不好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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