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2)
“遇到同乡了!”我笑笑,指着不远处的椅子,“好,照顾一下小同乡的生意。”
“谢谢老板!”小黑仔的笑容灿烂起来。
我们走过去,我坐下,“这里生意好吗?”
正打开擦鞋箱的小黑仔动作迟疑了一下,“到哪里不是混口饭吃?”
我诧异,这样的小孩说话竟然这样沧桑,“那为什么不回番禺呢?”
“老板,”小黑仔笑了,“老家能活下去干吗要出来?”
说得好像还给他有点哲理的样子,我皱着眉傻瓜兮兮地点点头。突然,“噢!”不远处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我们一起转过头去。
原来是一个穿着大篷篷裙的外国女人走过去的时候,不小心被地上一个乞丐拉了一下裙角,于是一个黑色的手印就留在了裙角上。
“衰了!”小黑仔跳起来,“系阿水叔!”
“咩啊?”我愣愣地问。
“哪个是跟我们住在一起的阿水叔!”小黑仔说的时候,跟外国女人走在一起的那个金毛老外已经开始拳打脚踢了。
“有没搞错?摸一下裙角而已诶!”我站了起来,但伸手拉住了要冲过去的小黑仔,“你一个人冲过去有咩用啊?”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钱交到他手里,“这里附近的蛊惑仔你总有认识的吧,找几个醒目的过来,越多越好,叫他们一起去摸那个洋妞,屁屁啦,咪咪啦,反正摸了就跑——知道吧?”
“噢~~~~~~”小黑仔指着我,脸上浮起跟我一样恶作剧的表情,“多谢啦!”
我大方地挥挥手,“唔使。”
事情发展到这里,本来应该是我声东击西,围魏救赵的办法完全起效,然后在同乡的赞美声中快活地度过这到上海的第一天的,可是,世事就是喜欢在你觉得一切在握的时候,突然就给了一个诡异的变化。
“请住手!”一个清爽甚至可以说是温柔的声音响起来,听起来是堂堂正正的,但是我对那个“请”字却特别感觉好笑。拜托,要让人住手,应该用气势,用威势,如果你没有这些实质性的恐吓力,你最起码也应该具备我这样的圆圆脸啊,大眼睛啊,深深的酒窝等等等等,用美色可爱有时候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但是,“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