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2/2)
两人多数时候是各忙各的。
这个交通肇事罪是个简单的案子,接待委托人的时候柯冉不在场,主要案情还得靠叶飒为他转述。
月初,嫌疑人钱甲驾驶某知名德国品牌的高端车型,在C市二环路某一路段向南行驶,由于该时间段车辆行人都较少,故钱甲精神较为放松,打电话走神时却失误与横穿马路的两名被害人发生碰撞,一名被害人A当场死亡,而另一名被害人B被送往医院抢救,被害人B重伤致左边小腿坏死,已进行左膝关节离断手术,现右下肢缺失,根据最新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被鉴定为七级伤残。事故经C市公安局附近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嫌疑人钱甲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两名被害人负次要责任。
都是在交通肇事罪中很常见的情节,唯一的特殊之处就是此案的嫌疑人钱甲,在C市也是一名有头有脸的人物,往往此类人物开着豪车造成交通事故更容易引起被害人一方乃至公众的激奋之情,而钱甲害怕自己如果停留在犯罪现场会引起被害人同行一伙人的激奋从而危害自己的人生安全,于是在交通肇事后驾车离开事故现场,但是在驾车离开途中,钱甲立即打电话让自己的另外一名朋友电话报警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接到电话后即刻前往事故现场。
“所以他是谁啊?我怎么不认识?”柯冉撑着头,疑惑地问。
“料你也不认识。”叶飒送给他一对白眼,“公司副总,国字头的。”
“哦……”柯冉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
“不过他这次真的挺背的。”想了想,他说。
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人突然横穿机动车道,导致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从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任何过错的,只用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但是倒霉就倒霉在那个时候刚刚来了电话……本来行人就是弱势一方,会适当予以倾斜,再加上司机一方电话走神,交通巡逻大队认定为主要责任还真的不好辩驳......
叶飒叹气,“谁不点背呢,那被害人也点背,横穿马路前哪里想到会有这么惨的后果。”
也是。
柯冉点点头,问道:“所以现在到哪个阶段了?”
叶飒说:“审查起诉。”
“加把劲吧!”柯冉挠了挠头发,鼓气到。
叶飒却并不理他,冷嘲热讽地说,“这个案子都能失败那咱俩就别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