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2)
童臻嘴角抽了一下,看来他当年还是对姓沈的了解不够。他还以为沈璟冰是个彻头彻尾的同性恋,闹半天竟然是个男女都搞、生冷不忌的双?
……真是失敬了。
“不好意思,”童臻压低嗓音,特意换了个声线,“吴总监,请你转告你们沈总,童臻有男朋友了,让他死了这条心,如果他再来骚扰我们家童臻,我可能会一不小心打断他的狗腿。”
说完就干错利落地挂了电话。
陆昀霆是童臻当年在特种战队服役时候的战友,向来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听到这个全客厅功放的电话也差点儿控制不住表情:“沈总?哪个沈总?”
有这个电话“插科打诨”了一番,噩梦和回忆带来的躯体紧张竟然奇迹般地缓解了,童臻撂下手机,走到沙发上坐下,嘴角边噙着一丝淡淡的苦笑:“沈璟冰……我前男友。”
陆昀霆:“……”
其实这些年,沈璟冰的消息,童臻一直有所耳闻。
九年前他初创娇红品牌,整个公司一共不到十个员工,就租了一间阴面的小办公室,窗外就是菜市场,从早到晚热闹得惊人,员工们互相交流都得用喊的。
那时候童臻才刚刚退役不久,他拒绝了转业安排的工作,又还没想好未来要做什么,于是每天在沈璟冰租来的小公寓里看看书、上上网、打打游戏,傍晚来公司接男朋友回家。
如果时候还早,他们就从菜场买点儿菜回去自己做晚饭——沈璟冰负责烧,童臻负责吃。童臻从初中开始住校,大学毕业之后就当了兵,虽然野外生存能力很强,不能说不会做饭,但做出来的水平也仅仅是“能吃”而已,但沈璟冰不一样,他十九岁就被母亲丢出了国,在国外生活了五六年,被千篇一律的西餐和三明治逼出了一手好厨艺,虽然炒出来都是家常小菜,卖相算不上好,但味道没得说,短短几个月就把童臻喂胖了一圈。
有时候加班加晚了,两人就在外面大排档或者小饭馆凑合一顿。
那时候沈璟冰刚刚开始创业,什么事都要亲力亲为,十天里有七八天都在加班。他记得有一天他陪着沈璟冰加班到凌晨两点,下起了大雨,两个人合撑一把伞,深一脚浅一脚地踏过菜市场的满地泥泞。沈璟冰把伞大半倾斜到他身上,半边身体都淋得透湿,衣服贴在身上,勾勒出手臂上略显青涩的肌肉轮廓,狼狈又性感。
性感男友就在漫天大雨和满地泥泞的菜市场庄严宣布:“我要做全世界最牛的女士内衣品牌!”
男朋友傻帽得出类拔萃,童臻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