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2)
宋相以,红毛,对不上号,想象力有限。
“你跟你哥长得挺像。”
“要其他人说这话现在已经被我揍地上去了。”
“那不能,咱俩过命的交情。”殷暮笑哈哈,“你说你看着瘦啦吧唧的,打架怎么那么厉害。”
“不瘦啊。”
迷之抓重点。
“体重多少?”
“一百二三吧。”
“比老子还轻。”
殷暮气得干了一杯,香槟喝起来没感觉啊,一杯杯干下去完全没问题。
“乔哥,你得多吃饭,整天跟小鸡儿啄米似的。”
“得嘞,殷总说得是。”
殷暮跟寿司较起劲来,夹了老半天夹不上来,跟第一次用筷子的老外如出一辙:“这他妈……怎么夹不起来!?”
夹不起来还生气。
宋清乔拆了双筷子,一下夹起来,在他面前晃了晃:“来,啊。”
殷暮看着眼前的寿司又想起今天被宋相以喂了口饭的事,现在才觉得莫名羞耻:“啊你妈!”
性子挺急。
宋清乔咯咯笑,那张脸被酒精渡上层雾气,就觉得朦朦胧胧的好看得不真实,连发际线都完美到无可挑剔,唇红齿白笑着的少年模样,眼睛弯成月牙,里面盛了一汪春水,就快要涌出来。
“我错了,殷总,别瞪我。”他堪堪放下筷子。
殷暮收回视线,举起高脚杯自顾自地跟宋清乔的杯子碰一下,接着仰头咕咚咕咚下肚。
这杯酒,敬刚才,铁石心肠藐视万物的殷总,生平头一次体验了一把所谓心动是什么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
美食写手上线∠(?」∠)_
签:老子站在上帝视角俯瞰众生。
每天妥妥的4个点击∠(?」∠)_其中1个还是自己贡献的
第9章
殷暮点上根烟,想到自己许是跟这疯子呆久了,疯是会传染的,连带着他也开始疯疯癫癫。
反正一切都怪给宋清乔和酒就对了,谁他妈让这狗东西生了副好皮囊,谁他妈让这酒给他加滤镜。
宋清乔举着杯子一小口一小口吞,他穿着件藕粉色长袖,好巧不巧的,这件衣服袖口特别大,隐约能看见白皙的手腕,平时保护得非常好的地带,皮肤都细嫩许多。可殷暮能看见,内侧的疤。其实动脑子想想就知道,大夏天还非得穿长袖,本就是在欲盖弥彰。疤有两道,一道在里面些看不怎么清楚,一道深且突出,不知怎么殷暮在这些事上眼睛就看得格外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