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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早死小娇妻的六十九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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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朝永乐街的方向驶去,纪云窈安慰道:“将死之人,恼羞成怒,裴氏恨上了你,她是故意那样说的,你不要往心里去。”

沈暮朝长睫半垂,“嗯”了一声。

想起裴氏在囚车里的诅咒,纪云窈眉心又蹙了起来,“不得好死”这样的诅咒太过狠毒,她不知道她是否能和沈暮朝相伴到老,但她还是希望沈暮朝平平安安的。

想到这儿,纪云窈看向沈暮朝,“那时候你还那么小,被敌军捉走,他们都对你做什么了?”

她以为沈暮朝的洁癖是天生就有的,然而听裴氏话里的意思,被敌军捉走后,沈暮朝才有了洁癖。

听到这句话,沈暮朝心头的恶心又浮了出来,若不是裴氏提起,他有近十年的时间没有想起这件事了。

十岁那年的一幕幕,如澎湃的潮水,汹涌地朝沈暮朝袭来。

沈暮朝声音淡淡,“没什么。”

纪云窈皱着眉,她能看出来沈暮朝是在有意隐瞒她,不过,到底不是什么让人开心的事,沈暮朝若是不想说,那就算了。

回到府里,到傍晚的时候,用过晚膳,纪云窈去净室沐浴。

沐浴出来,不见沈暮朝的人影,上次她把沈暮朝赶去了书房睡,第二天沈暮朝就厚着脸皮抱着枕头非要和她睡一间屋子。

等到夜深的时候,纪云窈有些困了,她打了个呵欠,“明绿,你去看看沈暮朝怎么还没回来?”

沈暮朝这个时间点还没回屋,一定是在书房里。

不一会儿,明绿回来,“小姐,姑爷说他公务还没办完,今夜在书房休息,夜深露重,让您早日歇息,不必等他。”

纪云窈眉头蹙起来,因着裴晚清,沈暮朝自知惹了她生气,生怕再被赶去书房,每天天还没黑,沈暮朝就回房陪她了,就连公务也是带回寝间处理的,怎么今个沈暮朝却要宿在书房?

不过,她自己一个人睡一张大床也挺舒服,把锦被搭在身上,很快纪云窈就睡着了。

夜幕中,沈暮朝睡的并不安稳,深秋的夜里,寒风刺骨,他的眉头却出了一层细汗。

“杀一个人,你可以多活一天!”

“快点动手!还不动手的话,老子砍了你!”

……

十年前的事情,一幕幕又出现在他的梦里。

当年,沈辰带着裴氏去外地请神医给沈远舟治病,甫一离城,敌军就攻进了城里。

沈暮朝和母亲以及其他将士日夜守城,严防死守,见攻不下城池,敌军的将领把主意打到了沈暮朝身上。

沈暮朝是沈辰的嫡长子,只要活捉沈暮朝,让沈家军投降轻而易举。

被敌军带回军营里,那些士兵为了逼迫沈暮朝投降,把他关起来,不给他吃东西,还在他喝的水里加了粗盐。

当时,沈暮朝不过十岁,他不见了,母亲一定心急如焚,他想赶快回到母亲身边,但他是沈辰的儿子,他需要对整个城池的百姓负责。

沈暮朝宁死不降,那些敌军没有办法,便逼迫他shā • rén,想要动摇和摧毁他的意志与坚持。

沈暮朝不愿shā • rén,敌军士兵硬生生把刀塞到他的手里,“你杀一个人,就能多活一天。”

见沈暮朝一动不动,敌军士兵逼道:“怎么,你不想活了吗?”

沈暮朝自幼习武,不知握过多少把刀,但那把刀在他手里,刀上的刺鼻的血气,让他恶心。

他用了好大的力气,紧紧握着刀,盯着逼他shā • rén的这个士兵,一下子挥剑过去。

殷红的血迹飞溅,喷了他一身,落到他的脸上和身上。

死掉的那一刻,人身上的血依然是热的,那股子带着腥气的热意,让沈暮朝吐了起来。

他不愿意shā • rén,敌军士兵改了方法,捉来大周的俘虏,当着沈暮朝的面,shā • rén取乐。

那些俘虏,有老有少,在被活捉之前,他们都是大周的子民,他们是活生生的一条人命。

敌军士兵一刀刺向几个俘虏,又嬉笑着砍掉其他俘虏的脑袋。

血流成河,流到沈暮朝的脚下,飞到沈暮朝的脸上。

沈暮朝立在那里,清楚的看到了整个过程,俘虏们脸上的愤恨、恐惧和不甘,他也都看见了。

他的脸上、身上、衣服上全是血,很多人的血,他被关在敌军的军营里,哪里都不能去,衣袍上的血很快发臭,那股子腥臭味,紧紧沾在他的身上,萦绕着他。

将士们把他救回去,是在几日后,他没有向敌军投诚,严重拖慢了敌军攻城的速度,最终,经过多日的顽强抵抗,最终,赶走了那些敌军。

仗是打赢了,但沈暮朝自此就有了洁癖,他讨厌一切的脏东西,讨厌看到血。

他的异常和变化,是沈暮朝对的母亲最先发现的,也正是这样,更加坚定了沈暮朝母亲和沈辰和离的决心。

最终,沈暮朝的母亲离开西北,带着沈暮朝去了青州。

虽然沈辰是战功赫赫的大将军,但沈暮朝的母亲清楚,自己儿子的怪癖其实是心理出了问题,沈暮朝的母亲不愿让沈暮朝留在沈辰身边,她放弃了将军夫人的尊荣,放弃了钱财,只要沈暮朝。

十岁这年发生的事,不堪又血腥,往后的每一天,沈暮朝都不愿意回想,然而,裴氏今天却撕开了一个口子,让这些不堪的回忆,尽数涌入沈暮朝的脑海中。

第二天早上,纪云窈用膳时,依旧不见沈暮朝的身影,“明绿,他人呢?”

虽然没有提名字,明绿知道纪云窈口中的“他”指的是沈暮朝,“小姐,姑爷上值去了。”

纪云窈慢悠悠“哦”了一声,从沈辰、裴氏被刑部的人抓走那天起,沈暮朝就不太对劲,一个人待在书房里,好像是在避着她。

秋光微凉,柿子霜红,府里后花园有一棵高大的柿子树,眼下正是吃柿子的季节,趁着还不到用晚膳的时候,纪云窈带着丫鬟和小厮在摘柿子。

小善也在,拿着长长的竹竿,纪云窈亲自摘了几个小灯笼般的红柿子。

纪云窈摸了一下,“哎呀,是硬的。”

“姐姐,硬的也能吃,放几天就好了。”小善道:“以前我在王家的时候,怕柿子被人偷,也怕柿子被鸟吃了,柿子还硬着,村里的人就摘了,堆到地上堆成一堆烘柿子,放几天柿子就会变软。”

纪云窈道:“这样啊,那多摘些,你给娘亲带回去,娘亲喜欢吃柿子。”

小善笑眯眯地道:“好,我也喜欢吃呢。”

小厮总共摘了一整筐的柿子,半筐被小善带回了永安侯府,另外半筐留在了府里。

小善临走前,纪云窈交代道:“柿子润肺生津,但不能过量食用,你看着娘亲,别让娘亲多吃。”

小善点点头,“我知道了,姐姐。”

送走小善,纪云窈蹲下来,想要挑一个软一点的柿子。

明绿走过来,“小姐,我来吧。”

纪云窈虽是侯府小姐,但也不是什么事都需要被丫鬟伺候,“我们一起。”

挨个按了按,纪云窈惊喜地道:“这个是软的。”

去按下一个柿子的时候,她眼睛一亮,“这个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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