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1/2)
因为记不住,因为有遗憾,因为缺失。当我长大到足够记住时,我会拼命地去记,用尽一切方法地去记录每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
也是痛苦濒临死亡的那一天,我更觉人生残忍。
它不仅有限,期限在哪里,它甚至从未给过你提示。
而我曾经努力想要记下的东西,又要更用力地去忘记它。
临到头才发现,何时忘记过?
早已镌刻进生命当中。
我甚至厌恶过我自己,厌恶过叫作“安思风”的这个生命体。
其实,我不配得到楚珩的爱。
每天看似平静,实际翘首以盼地等着和楚珩亲亲的日子里,我们吵过一次架。
或者说又是我单方面发脾气,毕竟以前这种事儿也有过,但那会儿他都没亲我额头,也没说我“可爱”,更没抱过我,我想那时还不叫谈恋爱。
现在谈恋爱了,这也得换一个高级的词。
那次吵架延续的时间还挺长,缘由其实很简单。
他说我的手机有些光秃秃的,我喜欢极简,偏爱冷色调,不大爱在手机上挂东西。
我埋头在写英语题,也没大理他,继续做阅读理解。
没一会儿,我听到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回头看,他无辜看我。
他很少作这样的表情,我被可爱到了,自然而然地就很想亲他!可是他都没亲过我呢,我不会主动亲他的!
这样一想,我又有些生气,回身继续做题,没再管身后偶尔的窸窸窣窣声。
那声音也未响太久,我很快沉浸到英语题中,做好后,给他检查。检查完毕,本要回家了,他说要去下洗手间。
喝了水,要上厕所无可厚非么。
我点头,他去了,我收拾书包,将书本都塞进去。收拾完,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我找了找,没瞧见,也许是掉在车上了?
有楚珩在,手机没了,我也不是很在意。
找手机时,我看到了他的包。
他把书包也带上来了,他有论文要写,书包里是他的笔记本。
他的包是LOEWE的一款背包,灰色蓝色与米白色相拼,很好看的一个包,也很适合他这样年纪的男生背。我不太在意这些,往常并未特地看,这会儿我却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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