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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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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才是真正的开启了我的沉沦之路。

沉沦于一个叫作楚珩的人。

那晚我们聊了许多,离开时已十点多。

楚珩当真很厉害,我性格这么糟糕的人,都被他哄得开开心心地跟他回家了。再也想不起来,不过几个小时前还绝望到谷底,甚至毫无形象骂他、怨他且怕他的模样。

那时候,他就已经用他的行动告诉我,他可以照亮我。

我真的好喜欢他。

尽管当时不愿承认,但是我喜欢他对我笑。他一笑,整个世界的灯仿佛一齐为我打开,照亮整片夜空。

我也喜欢他用好听的声音,很温和地和我说话。

我生气骂他,他不生气,反而用他的方式抚平我所有的焦躁。

回家的路上,我们俩依然在聊喜欢的歌。

我们认识得还太短,互相了解得还太少。但神奇的是,仅需几个小时,明明聊的是这样普通寻常的东西,我却又有种错觉——他是这个世界上我最了解,也最了解我的人。

但这样的念头,当然无需告诉他。

回家的路,距离是恒定的。

他这天没有开车,骑的自行车,我下楼看到时,心中莫名窃喜。

骑自行车的话,要近一个小时才到呢,开车只需二十来分钟,又能和他在一起多待半个小时。

心情敞亮时,这件事情,这样期待与不舍的心情便不再可怕,甚至能勇敢面对,还隐隐自得。

我坐在他的车后座,再看地面倒影,已经很熟悉。我偶尔晃晃脚,从路的起点,与他一直聊到绚烂街灯将至。

过马路,下坡,他骑车带我,我们俩一起冲进无人的霓虹当中。

我这个神经病忽然又很开心,并且开心地笑出来。

我希望这样的街灯,这样的夜景,这样的我们,与这条路一样,也是恒定的。

他是下课后直接过去找我,骑自行车,身上也背了双肩包。

骑车时,我们俩的书包都挂在车龙头上。

下车后,他把我的书包拿给我。我有些磨蹭,突然不想告别。

也不知道明天会否能再见到他?

当然,你们也可以说我这个人不要脸。用现在的说法,那就叫白莲花?或者叫什么什么绿茶?

毕竟先前骂他,不许他再去见我,怕他怕得要死的人,的确都是我。

这会儿怕明天见不到他的人,也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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