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2)
如狼似虎。
还操着一副哄骗的口吻,将人翻来覆去地吃干抹净。
麦子酿成的酒液呛进气管里,他的脸不知是因为咳嗽,还是羞窘,红了个彻底。
丢死人了。
厉沅见他恨不得刨个坑躺进去,摇着头变换了语气:“你和二哥,现在应该不止是亲人吧。”
“为什么这么问?”
“只是有所感觉。”
老三活得寡淡,因为没有特别的追求,心也像是木讷,思考时不会主动往爱情的方向靠,可他再怎么笨拙,这会儿也明白厉从与祝逢今之间已经无法再用简单的亲情去概括。
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小时候明明都快急哭了,却还是瘪着嘴挡在祝逢今面前,大声告诉他会照顾好祝逢今。
偏偏鬼使神差似的,他竟然就此相信了这个孩子的话。
厉从也的确做到了。
他替他们找到了最好的祝逢今。
厉从见厉沅陷入沉思,笔尖留在纸上,洇出一大团墨迹:“三叔,你不觉得奇怪吗。”
他听清了厉从的话,道:“奇怪,但不是因为性别,更多的是你们不是一类人,身世、辈分、性格。可我没有立场,小从。如果这些年我都在二哥的身边,也许还有置喙的权利,觉得你和他在一起不好。事实就是我没有,所以不能苛责和质疑你和他的选择。他在我心里是最好的朋友和兄长,不过你也没那么差对不对?起码你小他十几岁,等他老得走不动路的时候,你还能有力气推着他走。他看不见、听力下降了,你就做他的眼睛和耳朵。这样即便我先他一步离开,也没有太多放心不下。”
厉沅说了很多,厉从知道这出自肺腑。
能将朋友的事考虑得那么长远,完完全全尊重对方的选择,这样的朋友,一个人行走一生,也不可多得。
他也替祝逢今而由衷地高兴。
“之所以会说放心不下,不是对他不信任。是我始终觉得……他其实一直以来,都不把自己放在心里。”厉沅轻轻叹气,“按照他的性格,也许不会对你说太多以前的事。所以你应该不知道他手指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