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2)
而他又不嫌浓重地在眼下生了颗赤色小痣,幸好并不广俗地落在眼尾,而是左眼瞳孔正下的位置。左脸蓝眼红痣,像是精怪,和右脸的温朗截然不同。
长得挺神棍,好记。姜煜世自我评价。
基于自身条件与无拘无束的生活习惯,或真或假,姜煜世向来花边新闻不断。却惊奇地,没人因此厌恶。
谁又真的在意他是否和很多人有关系或者和很多人同时拍拖呢?
美貌会永远凌驾于道德之上,艳名和罪名同样累累。
姜煜世回忆起台本上的内容,“我觉得你好眼熟。”
他说起话来带着淡淡的粤语音调,浑浓而深沉。因为经纪公司出道初期斯巴达式的培训强度,姜煜世说起国语来早已自如,只是多年语言习惯的调子难以更改。
但他一说完就后悔了,因为用这一句话作开场白真的很丢架。而且,怎么可能只是眼熟的这种程度呢?
倒是林砚生是真的觉得这张脸很眼熟,他又想了想应该是因为天下小白脸偶像都有相似之处吧,然后默默挣开姜煜世的控制,坐回原位,拿起手机回复谢锐的微信消息。
“你不认识我?”姜煜世不饶,径直在他的对面座位坐下。
林砚生抬头像看shǎ • bī一样瞥了一眼姜煜世,从裤兜里摸出一片益达口香糖,扔到姜煜世面前。
大概意思是:嘿,你的益达。拿上赶快滚。
姜煜世皱起眉,为什么,为什么林砚生一点也不记得他了?
“细佬,你好过分。”他才对自己无语了,渴求营造一个令对方小鹿乱撞的初见面,但现在心砰砰跳的人竟然却是他。林砚生只坐在对面,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就已经和他梦里出现的情景渐渐重叠。
林砚生难以置信地看着姜煜世,这人居然还是个港仔。……什么佬?是不是在骂他?
姜煜世瞧出他眼里的困惑,支起下巴煦煦地笑,解释说:“是小弟的意思啦。”林砚生顶一张高中生的脸,不论是二十岁的林砚生,还是二十五岁的林砚生,在姜煜世的记忆里永远错乱地驻留在他的中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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