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2)
刘彦觉得自己的舌头被猫吃了,他手忙脚乱地收摊,磕磕绊绊道:“我这、这就要回去了。”
凌云端含笑注视半旧的三轮车歪歪扭扭冲出他的视线,末了深吸一口气,神清气爽地上楼享用他的小馄饨。
第二天刘彦六点钟起床,比昨天早半小时,假期没有学生的生意,他一般不会起太早,只是今天情况特别,他在床上就躺不下去了。
昨天答应凌云端要给他带早饭,他昨晚回来翻箱倒柜地找,找出一个几年前他在厂里工作时用的一个矮胖矮胖的保温瓶,他用开水洗了几遍,准备今天派上用场。
番薯是年前家里收的,一直放在米仓里,有时候儿子想吃了就给他做一些,偶尔也做上一两顿地瓜饭,香香甜甜的,结在锅底的锅巴又香又韧,刘思柏最喜欢嚼。
番薯洗了去皮,切成小块,在锅里放进清水和一点油,加入番薯,大火煮开,转小火闷到番薯绵软熟透,再放进一些掰碎的粉丝,熄火后加一点盐和味精,就成了。
刘彦将保温瓶填满,其余的放在锅里用余温保温,等刘思柏起来了就能吃。
出门的时候已经快七点了,刘彦看着表,脚下不自觉就加快了速度。
凌云端今天也起得早,六点半就坐在客厅里,抱着本书在那看,就是不知道看进去几分。
七点多街道那头传来一点声响,就那么远远地堪堪听见一点,他就啪地合上书站起来,穿上衣服下楼去了。
看着三轮车渐渐来到面前,他笑着迎上去。
刘彦从车上蹦下来,耳朵冻得发红,开口就呵出白雾,“等很久了吗?”
凌云端上前帮他稳住车头,眼睛也不眨,说:“没有,刚起来。”
刘彦点点头,信了。他从车头前边篮子里拿出保温杯递给他,交代他:“现在就吃吧,这杯子好几年了,保温效果不好。”
“好。”凌云端接过,“你待会再来一趟行吗?我把杯子给你。”
“行,这个不急,我十点多还来一次。”
凌云端看着他笑,半天,慢条细理道:“要怎么算价钱?”
刘彦直摇头,“这个不值钱,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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