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1/4)
“只是我让你追名逐利,也有点弥天的非分之想。我是编辑,不是作者,没有你那样的天分,注定这辈子都写不出什么漂亮文章。我只有假借你的手,才能把优秀的作品带到这个世界上。宋之问曾说,自古皆死,不朽者文。可当时当刻悄无声息的文,在这个时代里很难留存下去。你红,你响,也许我的这点非分之想,才能成真。”庄墨顿了顿,缓缓道,“所以,度他山是我此生,最辉煌的作品。”
任明卿呆愣在原地,说不出话来,这些话,庄墨从来没有跟他说过。
庄墨宠溺地摸了摸他的脑袋:“为难你了。”
任明卿心思单纯,没有什么欲望,是他利用了任明卿。他实现自己的职业价值也好,人生价值也好,依仗的都是任明卿的笔。然而他之所欲,并不是任明卿之所欲。所以庄墨一直把他保护得很好,希望他来来去去,都跟初遇时候一样干净。
任明卿摇摇头,握住了他温暖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脸颊边上:“我是度他山。我要跟你一起登顶。”
他意识到自己去纠结商业化写作还是自由写作是毫无意义的事。创作出有血有肉又有趣好看的作品,是他,是庄墨,是所有人共同的追求。
他每一次都力图做到最好,也在每一篇结束之时心旌动荡。钱是别人给的,可故事是他自己的。
“写作是有趣的事。”他回忆起了最根本的初衷。
只要他还在写,其他事让庄墨去想,让庄墨去做决定,最后换来了世俗的金钱名利,他这就不算认真创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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