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3/4)
傻大个却突然来了劲,冷下脸:“你说我可以,不能说我爹。”
也该是这俩人欠揍,矮伙计嚣张:“就说你了怎么着,就你这副德行,你爹也是个蠢蛋!”
顿时,傻大个的脸阴得像一块黑炭,虎着验扑了过去,与两个伙计撕打成一团。傻子个头高,从小做杂活练出一身好气力,三两下将两个人揍得鼻青脸肿找不着北。人们从来未见过傻大个发毛,一时觉得新鲜,围观的人聚拢成一圈,就是没人上前拉架。
这时,一个俊俏的男人走入人群,叫了他一声“长华,住手。”
神奇的是,原本疯了一样的傻大个一看到他,竟乖乖垂下手,抿着嘴站在了男人身旁。
二人一同离开了。
人们惊奇发现,那俊俏男人的额心,恰恰正有那么一颗红痣。
俊俏男人便是沈世。
他遇到傻大个这一年,是他转生的第二十年。因为广结善缘,这一世的他投了个好胎,成了宋朝一家商行的大公子。生活富足,容貌堂堂,因饱读诗书品行高尚,深受长辈和家族的喜爱。
因沈世带着前世的记忆,他生来比常人聪慧睿智,这一世的父亲去世后,他便接管了商行,几年的功夫,生意越做越大,一片兴隆之势,竟发展到了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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