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2/2)
沈栗道:“埋了多浪费啊,还不如吃了。”
顾易道:“既然如此你何必救它们,怎么不直接带回去吃了?”
沈栗道:“因为我不想对这座山上的动物动杀孽。”
顾易有些不理解沈栗的思路,既然要吃兔子为什么还要救刚刚两只。
争辩不明于是就僵持着走了一段。
停下来休息的时候,沈栗见顾易还是腆着脸不肯搭理他,觉得有些好笑,就道:“你就这么喜欢兔子啊?”
顾易当即否认:“谁喜欢兔子了!一身毛!”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喜欢兔子这种小姑娘喜欢的生物!
沈栗道:“好吧,你不喜欢兔子”才怪...
上学的时候沈栗就发现了,顾易喜欢兔子。
一次他们去动物园玩儿,顾易拉着沈栗在孔雀逗留的草坪附近站了好久,沈栗当时以为顾易喜欢孔雀,毕竟孔雀这种生物与顾易在气场还有神态上还是有些相像的。
沈栗对孔雀不感兴趣,恰好当时旁边有卖棉花糖的摊位,他与顾易打了招呼买了两支,回来时远远看见顾易蹲在一个角落,认真得看着面前啃着青草的小小的白团子,伸着一根手指想要触碰却怕吓到它,就虚虚的点在半空中。
沈栗这才注意到原来顾易一直在看的是草坪角落里几只白白小小的兔子。
那时沈栗才深刻的认识到顾易骄傲强势的外表下到底藏着一颗怎样柔软又温柔的心。
沈栗收回飘远的思绪,他每每回想过去心头会软的一塌糊涂。
于是耐心的对顾易解释道:“带走兔子是因为不能让盗猎者得到任何的收获,不然他们尝到一点儿甜头都有可能变本加厉,所以即使是死掉的没救的兔子也不会留给他们。”
顾易看了他一眼,脸色稍稍缓和,但是仍然不肯说话。
“其实我也不吃兔子,都答应了你晚上吃鱼啊”沈栗无奈道:“刚跟你开玩笑。”
“村里张大爷喜欢吃兔子,他就好这一口,家里养了一窝小兔子,就巴掌大小”沈栗比了比自己的巴掌“我打算把这两只兔子给张大爷送去,从他那里换一只小兔子回来养着。”
顾易这才消了气,道:“又多一只带毛的。”
沈栗道:“蛋挞喜欢啊。”
蛋挞被点到“汪汪”叫了两声。
下山时走的与之前并不是一条路,两人经过了一条两米宽,不足半米深的溪流,溪水结了一层厚厚的冰,但隐约能见到冰下有游动的鱼,并不小,成年男子巴掌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