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2/2)
最初,他们四处流浪,居无定所,三餐不继,是金叔把他们召集起来,四处拉活,给了他们一个相较以前要稳定很多的生活。
像现在这样,戏拍完了他们也就失业了,又要为另一份工作奔波,可能是修马路的水泥工,建筑工地的苦力,也有可能是掏粪、疏通脏臭的下水道,总之,他们无所不能,只要能赚到钱生活。
拍摄棚的布帘一掀,载著顶鸭舌帽的男子走了出来,脸上黑乎乎的,只能看到一双大大的眼睛。
“阿旺,到这边来。”金叔抬手招呼。
见到金叔,阿旺露出一口白牙,太阳底下格外耀眼,“小李又说你偏心了吧。”
“不理他,二十几岁的人一点定性都没有,就要好好磨一磨他。”金叔不以为然,替他把筷子抽出来,“还有点温热,赶紧吃吧。”
“行,你先吃著,我去洗个脸。”
简易洗手棚里,随著哗哗流水声,油污、灰尘流入下水孔,镜中的人用手抹去脸上的水珠,疲累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他拍拍瘦小的可怜的脸蛋,确定笑容不会垮下来。
他很瘦,过份的消瘦令他的肤色看起来更显苍白,巴掌大的一张脸,衬得那双黑目愈发的大。
脱下右手上的手套,三根手指显得有些诡异,他望著自己的手许久,举到唇边轻轻的吻了吻。伤口已经愈合,半边手掌被分离的痛还很清晰,每一次回想,都痛得他浑身冒冷汗。
偏偏他又是这麽喜欢自虐的一个人,明知道会痛,却要一次又一次的去回想,回想那一段痛并著快乐的‘宝乐’时光。
繁华都市,妖娆霓虹,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他只是一个悲微的可怜虫,游走在热闹的街头,他感觉到的却是无穷无尽的空和冷。
那一夜,他在街头徘徊,午夜外出买宵夜的金叔将他捡回了小旅社。从那以後,他便跟著金叔,为了生活,开始在各个城市不停奔波……
他什麽都不会,还是个半残,没有人愿意雇用他,还好有金叔关照他。临时性的工作,时间长的几个月,短的一天两天,雇主关心的只是工作的结果,干活的人太多,也不会一个一个的检查,他才能侥幸避过。
金叔对他很好,重活粗活不给他安排,有的时候活太累人了,甚至都不准他去做,赚到的钱照样有他那一份,没有半分苛待他。
“金叔对你这麽好,反正你没有家人,不如认他当爹算了。”
半真半假的玩笑,不是一次两次,次次他都当作是纯粹的玩笑,听过就算,不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