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2/3)
“看起来是这样没错。”
“那还挺直白的。”
“怎么说?”
“代理人发给执行人的时间地点,一般来说指的是在某个地点某个时间前,做掉目标人物。”
“这么简单?你确定?”
“好比吃薯条一定要蘸奇士的白沙拉酱一样,简单没什么错,这种传信方式是我们业内的铁则。”
“那你们业内的品味可真够差的。”亚瑟将纸卷拉到最下方,抱怨道:“我讨厌这种纸,用羽毛笔在羊皮纸上写字,究竟是谁想出来的馊主意?”
“最早记录羽毛笔的资料是在一所教堂发现的。”
“哦,教堂……你来这之前在哪儿?贝瑟芬妮城?”
“不,我从未去过那里。为什么这么问?”
亚瑟指着羊皮纸上最后一行字,“因为这是最后一条信息。”
乔低头看去,亚瑟说的没错,贝瑟芬妮的确是最后一个地点。而对应的时间,则是他杀死凯特的那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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