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2)
陈星歌和陆辰游听到陆梓嘉的话以后,陆辰游负责联系节目的官微管理人员发起投票,而陈星歌就和余恬乐还有陆梓嘉闲聊。
人有的时候很奇怪,对最亲近的人可能说不出口的话,对陌生人反倒容易说出口。
而陈星歌和陆辰游之于陆梓嘉就是这样的陌生人,她将她的十年故事娓娓道来,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却是她最美好的十年。
年少时大抵是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因为那惊艳的人会宛若一场梦,终究会逃不过求而不得四个字,明明不过白页之间,却让人陷入了一生。
陆梓嘉天生性格要强,学生时代一直都是学霸,但她那会儿有着酒瓶底一样厚的眼镜,不会打扮,肤色又是典型的黄种人,有些黑黄黑黄的,穿着一身破麻袋似的校服里显得格外不起眼,只有每次公布成绩的时候她才会是能够吸引别人目光的存在。
读书那会儿每天刷不完的题,看不完的卷子,让她始终没有时间情窦初开。
直到高三的时候,她在一次物理竞赛里棋逢对手,那是一个看起来几乎是她翻版的男孩,他们看过同版《黄金时代》,都偏爱《八月之光》,各种电路光学原理信手拈来,共同话题让他们埋在试卷堆里的青春似乎多了一些不一样的五彩斑斓。
他们之间没有约定,却默契地填报了同样的一所学校,似乎只要前进一步,他们就会不一样。
可男孩性子与她不同,骨子里比她多了几分不羁和野性,更多的时候理智得有些过分,男孩家境很好,上了大学后,摘掉了厚底眼镜,换了发型,穿上了自己的sī • fú,个子一个猛蹿,摇身一变就成为了他人眼中的男神。
男孩的节奏很快,他骨子里是一个极有规划的人,参加各种竞赛,准备留学。
要强的她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落下,所以她开始追逐,像是追着属于她的光一样,一直追逐,她学着怎么打扮,学着怎么让自己变得更优秀,他们是相似的,她想与他并肩向前。
她鼓起勇气在中央公园向他告白,圣诞夜的灯光明亮又动人,他同意了,他们的生活互相融合,她知道他最喜欢吃什么,知道他被窝里各个小习惯,知道他哼歌的时候容易跑调,知道他穿新鞋子总会磨脚……
他也知道她最喜欢在冬天吃上一个暖烘烘的烤番薯,也知道她喜欢放着歌睡觉,也知道她冬天喜欢穿厚厚的珊瑚袜……
他们一起变得更好,一起成为别人眼中的男神女神,天作之合。
可是明明没有出轨,没有第三者,没有家庭问……
只是在有一天,他偏了偏头,问她:“你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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