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3/3)
樊烨决定眼不见为净,跑到客厅里看电视,原本在厨房里的滕明就追出来,说要让他尝一块。
樊烨起初是怎么都不愿意的,但是他知道滕明那倔牛一般的性格,再加上对喜欢的人怎么都冷漠不起来(如果是一般朋友,别说逼他吃榴莲了,就是带榴莲到他家,就要被毫不留情地赶出去),遂尝了一小口。
当时樊烨由嫌弃和厌恶转为惊讶然后惊艳的表情,滕明至今还记得;当时樊烨可是和滕明一起把那盒榴莲吃光了,最后还不过瘾,半夜十二点跑了两家24小时超市,又买了一个拎回去。
其实当时印象更深的是——在凌晨的上海,樊烨一手拎着榴莲,一手牵着滕明的说,说:“我悔恨啊,现在才知道榴莲的美味,就像我才知道你的美味一样。”
说完回头一脸坏笑。
滕明当时可是心花怒放,羞羞答答。
第二:
交往后,樊烨才发现滕明很喜欢吃街边小摊的美食,且喜欢走着吃着。
这习惯被樊烨纠正了很多次,他告诉滕明:“我和你说,那街边的小吃不知道有多脏,你吃了要短命的!还有,你走着吃着,不雅观不说,对胃消化还不好。”
你看看,刚交往的时候,樊烨还没有这动不动就宠溺的语气。
滕明表明上笑嘻嘻地答应,背地里自己逛街去吃。
有一次约会,樊烨专门带他去了一条美食街,全是摊贩。
樊烨看着自家小男友那口水都好掉下来的模样,真的觉得好笑极了,又看到他那滴溜溜的大眼睛,心中觉得他可爱得不行不行的,就给他买了。
也就是自这以后,樊烨开始跟着滕明一样,偶尔吃街边小吃,还走着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