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2)
尼玛还真是惜字如金!不过好歹没立刻拉下脸,也算是个成功的第一步。
“Beatles一直是我的最爱,尤其欣赏Lennon。”我露出自认为温文尔雅的微笑,带着七分书卷气,三分忧伤。这不是我说的,是前面提过的那个t给我的中肯评价,她说我这人如果收敛收敛,改改禀性,脱胎换骨一番,就凭这笑也能俘虏大群不明事实的红尘男女。
极品男虽然刚刚已经抬头看我,但我觉得他这会儿才算是真看见我了,他说:“喜欢他的人很多。”语气平淡到不能再平淡。
这句该怎么理解?是你也喜欢他呢还是说我这人品味太大众?其实我听歌一般不关注歌手,这会儿拉出列侬来搭讪不过就因为他比较大众而已,其实要真说起来,我还是喜欢McCartney多一些。
“你不喜欢他么?还是跟我一样,比较少关注歌手,只把注意力放在歌曲本身?”我边说边在他对面坐下。心中感慨,这人果真是我的菜,居然搞得我这么一本正经说话跟个shǎ • bī似的。
坐下去,就离他更近了,酒吧的桌子都不宽,方便对面坐的俩人交流,也方便培养感情。我这么一坐下,就又忍不住看他,从那一双眼看到比东方人稍微立体却恰到好处的眉骨、鼻梁,再到嘴唇、下颌曲线、脖子……
尼玛,这回不止是气沉丹田,老子的小兄弟已经越来越不老实了。要不是这里是公共场合,我不敢保证我不会做出什么禽兽行为来。
初中读的就是艺术类学校,那时候教语文的女老师就说过——你们这些男孩儿,迟早会变成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比如现在的我。
“我只是突然想听这首歌,对Beatles或Lennon都没什么偏爱。”声音也好听,真是造物不公!
他继续道:“真要说起乐队成员,我倒是比较喜欢McCartney。”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他嘴角微微一扬。
我就实打实地硬了。
然后我在心里狠狠锤了自己一拳,早知道实话实说!让他有那么一点心有灵犀的感觉也好啊!
心里郁闷归郁闷,我还是面带微笑,“嗯,yesterday就是他写的,其实他才是乐队灵魂人物。”
极品男转头看了一眼乐队主唱,又回过头,语气有些无奈,“我只是突然想听,这会儿他唱了,反而让我觉得……”
“扫兴?倒胃口?”我咧嘴一笑脱口而出,说完就有点后悔,我的形象啊,我难得一本正经温文尔雅的形象,哎……
“算了,回去再听吧。”他端起酒杯,我立刻注意到他左手中指的戒指,有点眼熟。
“要不我唱给你听?”看着他那完全当我开玩笑的眼神,我又补上一句,“别小瞧我,我当年可是凭着这首歌拿了校园歌手大赛第一呢。”确实是第一,虽然参赛者不多,也不算我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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