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2/2)
那女人大概是也死心了,也决定同意离,就是财产分配不均。他们两口子有一套六十平米的房子,女人的意思是孩子她可以带著不过那房子得留给她。男方不同意,没房子他拿什麽娶新媳妇。
然後就是抚养费的问题,男方一个月只肯拿四百块出来。林冉算了算,四百块还不够幼儿园一个月的生活费。
两边协商了一个多月,协商不出什麽结果来,只能上诉了。上回是男人说要起诉到法院去必须离婚,这回是女方坚持要上法院去了。
留不住人,房子得留住。有了房子,还怕自己没男人吃什麽亏?
那女人是带著自己女儿来的,林冉从包里拿出了一颗棒棒糖出来给小孩,看见小孩子身上带著指印,那大小看起来应该是个男人的。
“房子是什麽时候买的?上面有你的名字没?”林冉问。
“结婚之後买的,只有他的名字。”
“是他父母买的,还是你们共同买的,还是你父母买的?”林冉又问。
“他爸给他买的,买的时候说的是买给我们住,不过一年前他爸去世了。”女人回答得很仔细。
林冉想了想,说,“如果他不能证明房子是他爸给他买的,你可以分到一半的产权。而且他有对你使用家庭暴力,虐待子女的行为,这些都可以让你得到更多的权益。”
女人这麽一听就说,“其实他也没怎麽虐待孩子,就是我不在的时候不给饭吃。我最近找了份工作,晚上下班得晚,但回来都有给孩子弄吃的。”
林冉忍住了发飙的冲动,轻声问说,“他在打你的时候孩子又没有被牵连进来过?不给孩子吃饭还不算虐待?要是你哪天有两天不在家,说不定孩子都给饿死了。还有你想不想拿到房子?没房子你跟你女儿住在哪?这些都是现实问题。”
其实这女人到底是对他男人还有点感情在,知道虐待儿童有罪,难免的想要替他隐瞒。
林冉就看不惯有些女人这一点,为了一点所谓的感情,宁愿自己跟孩子被伤害。明摆著那男人就是个绝情绝义的,死活要跟这女人离婚,这女人到现在居然还在为那男人著想,这不是犯贱是什麽。
那三岁多的小女孩,一提到他爸爸就满脸惊恐,还指不定不止是不给饭吃,还有言语跟行为上的恐吓。
林冉下班回到周旭然那,把这事儿跟周旭然说,周旭然在旁边一边听一边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