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2)
陈荏问:“怎么?你要一直陪我?”
“反正也没地儿去。”林雁行说,“现在回学校岂不是作死?等放学后。”
“也是啊。”陈荏想了想,“那我得去剃个头。”
他大概有三个月没理发了,两侧的头发已经遮住了耳朵,头顶和后脑更是乱糟糟,假以时日就是经典流浪汉造型。
说起来他长大后还挺好看,许多人夸他的脸没死角。
不过十五六岁时不行,还没长开呢。林公子邀他赴宴,他又有了钱,怎么也得改头换面梳洗打扮一番吧?
但他得把一分钱掰成两半用,所以不进美发店,而是路边找了个剃头挑子坐下,对那老得几乎没了牙的师傅说:“推吧!”
老师傅也不问他要什么发型,抓起推子就绞。
林雁行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他从一蓬乱草变成了一颗卤蛋。
十五年前还流行碎发,不管男女都喜欢将刘海儿留得极长,剪得极碎,甚至遮住眼睛。陈荏占潮流之先,顶起了极考验脸型的寸头——反正他脸小。
林雁行大眼圆睁:“卧槽,少年犯!好时髦啊!”林雁行左右打量:“但老刘好像不让把头发剪这么短,周一上课时他肯定得说你。”
陈荏浅笑:“你剃吗?你比我适合这发型。”
“我?”林雁行问,“你怎么知道?”
陈荏当然知道。
林雁行成名之后,某次演了个拳击手之类的角色,剃了个秃瓢。
这发型放到一般人身上就毁容了,到了林雁行这儿是一片溢美之词,说他明明可以靠俊美却偏走硬汉风啦,说他精致中带着粗犷啦……
后来秃瓢长成了青瓜瓢,乖乖那更不得了,各路粉丝及营销号大吹法螺,彩虹屁都能舞出八种色彩来。
陈荏当时就想:啧,明星可不好当,理个发也得被人讨论仨月。不像我,跑大街上拉屎去也没人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