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事情真相(3/4)
更重要的是,能够解决生理需要。
李冬马上就三十一岁了,是这间屋子里最大的那个人。
不可能一直和拇指姑娘相依相伴,长时间这样,对身体真的不好。
再说了,真人可比五指姑娘刺激得太多了。
杨希和董健知道李冬要搬出去以后,也能够理解。
不说董健,就连杨希也有和别的女演员搭伙过日子的经历。
那时候刚来横店,什么都不懂,也正是荷尔蒙爆发的阶段。
最大原因还是没有钱,便有了这样的经历。
再后来,再后来就是她已经变得高不可攀了吧!
即便两人曾经搭伙过日子过,杨希也没有要将事情说出来的意思。
一来是他不是那种人,二来则是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
还不如放在心里,就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再说了,像他这样的经历,还真不是他一个人独有的。
在横店好像私下有这样大家都默认的规矩,不出名之前大家就像情侣一样生活,若是某一方成名了,对方不愿意提携你或者公开,那么你就不要去打扰,否则这个圈子,你就没必要混了。
杨希反正是没有想过去打扰人家的生活,都不是一个层面的,即便再次遇到也只怕会被当成一个陌生人罢了。
李冬既然请吃宵夜,杨希和董健自然不会和他客气。
后半夜的时候,杨希在小阳台上喝着啤酒。
阳台大概就四米的长度,平常用来晾衣服的,厕所就在旁边,是个蹲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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