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破译了卖国协议(3/4)
日期:昭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签字人: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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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份补充协议:
日华秘密协议记录
日华两国为建设东亚新秩序,加强善邻团结,约定令後实行下列条件:
第壹条……第五条(卖国条约字数太多!省略,下面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内容,列出来)
中国方面的行动计划
在上海,日华双方代表谈判和平解决事变的条件,如果达成协议,梅恩平就从上海经香港到昆明。
日本政府如确实承认上述条件,由中国方面的联系人转达给在重庆的汪兆铭。
汪在壹两天後与陈公博、陶希圣等干部同志壹起,寻找借口逃出重庆去昆明。
三、汪到达昆明以後,日本政府见机而行,公布日华和平解决事变条件。
四、汪声明与蒋介石断绝关系,即日乘飞机去河内,转至香港。
五、汪到达香港以後,为建立东亚新秩序,与日本相呼应,发表收拾时局的声明,同时,以国民党党员联名名义发表反蒋声明,并对中国国民以及国外华侨开始和平运动。
六、为响应汪的声明,云南军队首先反蒋dú • lì,接着,四川军队与之相呼应。
云南的龙云以及四川军队将领已作为同志,有了可靠的盟约,只是因为有中央军三个师在四川,所以先从云南起义。
还有,广东军队以及其他战线上的军队,有不少也是谅解本运动的,因为受到中央军的监视,为避免暴露计划,应推迟起义时间。
七、日本军队应对上述军事行动予以协助,为中央军的讨伐制造困难。为了尽可能地阻止中央军的进攻,希望从贵州方面进行追击。但需注意不使西安、梧州等陕西及广西两省的中央军进入两省境内。
第二成立新政府
在日军未占领的云南与四川省地区成立dú • lì新政府,组织新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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