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古代社会福利机构(2/4)
“如此一来、一年也不过六七百文,顶多置办一匹白布,买些油盐便花光了。”
“早些年神宗皇帝时养济院福利好,许多流民干脆在加上当乞丐,以此骗进养济院,只因种地无法养活自己。”
“京城养济院收留的人多吗?”朱由检微微皱眉,对于这种不事劳作而当乞丐的人很是嫌弃。
至于养济院、这是古代的福利机构,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诏:“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官为存恤”
朱元璋将其载入《大明律》,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
在朱元璋的倡导下,许多府县在洪武年间都设置了养济院。
明成祖时,养济院的建置得到改观,养济院在“天下府州县俱有”
明英宗也在天顺年间下诏,要每县设养济院一所,支米煮饭,日给两餐,器皿、柴薪、蔬菜等均由地方官府设法措办。
对于在养济院的流浪汉和孤儿、老人,有病的拨医调治,死者给予棺木安葬。
可以说、养济院的这个孤儿老人,占据了地方官府很大的支出。
朱由检只是随便一问,总旗官就回应道:
“京城的养济院养了百姓两万余人,每日都要吃数万斤粮食,前些日子顺天府尹才上奏过吏部,要求为他们安置田地,不过被吏部驳回了。”
“这么多?”朱由检不由咋舌,而总旗官则是摇头道:
“京城的养济院,大多都是一些懒汉,类似那些残疾和孤儿、老人,大多都被他们排挤到京城周边的府县去了。”
“并且近年来、边防卫所的养济院更是每年都需要养济不少孤儿,一些将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