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两条人命(3/4)
我说:都是一家人,这样不好。
她对你说的话,可没把你当成一家人。陆尚说,听我的,离她远点就对了。
我并不能赞成陆尚的做法,但是这是有原因的。
鲜艳十六岁那年,父亲病逝,被后娘卖到了妓院,说来也是机缘巧合,就在她被卖去第一天,陆尚的二哥陆涂陪着两个哥们去逛,就以一千两银子将她赎了回来,挨了我公公的一顿皮鞭,成了亲,生了孩子。就在生孩子第二年,陆尚发现了她与陆涂一个好哥们的“奸情”,于是,本来就不喜欢她,对她的印象更不好,且严重怀疑孩子的身世。
对于没有依据的猜测我始终保持中立态度,即便陆尚说的有板有眼。
陆尚常说让我离鲜艳远一点,可我还是觉得妯娌之间应该相处好,因此偶尔去她房里坐坐,她倒是热情,和我说话,不过说着说着就会说到孩子,她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语气如何,但是你若是听到了她的话,就能听出来尽是嘲讽。
我真想离这个人远一点了。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是我没预料到的。
陆墨死了!
没错,要吃杏仁白米酥的陆墨,才不到四岁的陆墨。
鲜艳第一时间报了官,仵作验尸,死因竟是中毒!
而中毒是因为吃了我做的杏仁白米酥!
扯淡!
我知道杏仁多吃有毒,可我做熟了,再说,我也嘱咐了鲜艳不要多给孩子吃。然而,我的解释是徒劳的,还是被官府抓了起来。
在牢里待了好几天如何受难受苦就不和你过多的描述了,我只说,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确实是杏仁中毒,但是我坚信与我无关,只要陆墨吃的不多,就没事。不过,鲜艳就翻脸不认人了,说我在杏仁酥里面下毒,在公堂上与我一起跪在地上争执不休,就连郡侯都厌烦了,让我们下去,改日再审。
我娘家有钱,夫家家境也不错,准备点“小意思”就能让我出狱。只是,如此更显得我有嫌疑,我要证明陆墨的死与我无关!
还没等我证明,我就被一个人救走了。
聪明的你按照套路猜肯定不是陆尚就是秋越,陆尚不会武功,所以是秋越。
在入狱第二十天夜里,我被秋越的迷香弄晕,带走了。
第一个叫醒我的,不是秋越,而是秋越的孩子,秋语。已经十岁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