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不识字(3/4)
“小气。”兰子有些不乐意:“不给我玩儿喊我来干嘛?我不跟你玩了。”
薛归荑:“我以为你会想坐毛驴儿才喊你,既然如此,你下去吧。”觊觎她的蚂蚱,她也不欢迎。
李沅哭笑不得,小孩的友谊也太经不起考验了。这就要绝交啊?
一段路后,李沅捡到两根白色的羽毛,准备拿来当钢笔用,收进袖子时薛槐序眼角抽了抽,那是宝贝?
他忍不住一问。
李沅掏出羽毛,指着尖尖小声:“这个地方用刀子削出一个斜角,吸足墨汁可以写字,持久耐用,比毛笔实惠。”
薛槐序难以置信:“你如何得知?”
李沅歪头,故意卖关子:“你猜。”
薛槐序猜不到。“后山有很多类似的羽毛,比这个长。”既是能写字,该是羽管越长越好。他等着她请他告知位置。
李沅欣喜:“是吗?在哪儿?我经常逛怎么没见啊?如果多的话咱们可以拿去卖的。毛笔最差的也要的十文,羽毛无本,这笔买卖只赚不亏啊。”
柳氏支起耳朵,只听到卖字,又卖啥?董春娘和李沅有仇,她若告知,对方肯定会盯着李沅的一举一动,如果暗中打得围猎的注意,有的李沅好看了。
……
回村后,薛槐序去归还借来的毛驴儿,等到家,李沅正坐堂屋手执羽毛写字。
他上前打眼一瞧,是三字经,握笔方式怪异,但字迹娟秀洒脱,似行云流水。
小小羽毛竟真的能写出字,且不用频繁蘸墨汁。“归荑睡了?”
李沅应声:“嗯,锅里留了你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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