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咱干不出这种不要脸的事(2/4)
但有一点,吴争有着先天优势。
地利!
始宁街道狭窄,鞑子骑兵无法一排涌入。
吴争所部接敌,用不着面对七百人,最多只有三四人,这是其一。
其二,也是歪打正着,吴争率部反击,无形中起到了与敌胶着的格局,这使得鞑子优秀的射术无用武之地。
其三,最为重要。鞑子之所以没有继续以骑兵优势,向明军发起冲锋,不是他们仁慈,而是之前一战,始宁街上乱物纷堆,毛竹、石块、条木、火油罐碎片,那是狼籍一片。
骑兵冲锋?就就是自己找死。
有这三点,吴争以三百多人向鞑子反冲锋,看似惊险,但实际却不然。
最多是狭路相逢而已。
鞑子不傻,他们迅速作出调整。
调整就是下马。
没有速度的骑兵,还不如步兵。
就象没有子弹的步枪就是烧火棍一样,不,还不及烧火棍。
因为烧火棍抡起来砸人,还趁手些。
这样双方就无所谓优劣势了。
剩下的就是用刀说话。
真正交战的只有双方前列的十几个士兵。
只有等前面的士兵被砍死,倒下之后,后面的人才能递进。
这很残酷,但很公平。
原卫所的士兵速度很快,他们从北半街的屋顶向南爬行。
到了南半街,骤然发动了箭袭。
从上至下,面对着近在咫尺,拥挤成一团的鞑子。
几乎不用瞄准,就箭箭着肉。
鞑子是骑兵,轻骑兵。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