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一场文会汇英豪(2/4)
——天生,就是被人瞩目的人。
——天生,就是被人憧憬的人。
——天生,就是纵横家的人。
若云渊真的入了他纵横家的门……吕不群再度灌了口酒,是他纵横家之幸!这等才华,这等容貌,当真是,举世无双!细细想来,兵家不闻不问的少子陆危楼,墨家又爱又恨的少子墨天工,这般年龄时,也是不及他的。
越想越觉得,这个少年有多恐怖。自己这般年岁在干嘛呢?老了,记不清喽。
正是这样,这些天骄的未来,才更令他们这些老家伙期待啊。也许比千百年前,那百家争鸣的时代,更加……壮观吧!
念此,吕不群怅然地叹了口气。
“敬盛世。”他良久之后,遥遥举杯,一饮而尽。老朽的身体,掩不住骨子里留下的恣意潇洒。
“敬我们的盛世。”云渊第一次举起那杯酒,也是一饮而尽,饮完便走。端的是年少风流,又一番风情。
吕不群盯着少年的背影,闭上了眼。这世间又要有多少美人,折服在他身前?他自己便是最美的那个。此般人物,年轻时那样傲气的自己,大概也会是想结交的。
吕不群不知道的是,他刚刚所想的两位少子,早已经和少年来往过。
这大概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冥冥中的缘分。
“我纵横家的少子,值得世人这般。”半圣的话语似乎是一种定律,他浪荡他戏弄世人,他看中的人,必是最好的。
云渊回到风月楼,思索着半圣的话语,开始恶补古今中外的关于纵横家的所有东西。他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云衣过来提醒他已经到了举行文会的日子,他才从书海里脱离。
云渊起身沐浴了一番,骤然想起,今日除了是举办文会的日子,还是《百家报》出刊的时候。但《百家报》比文会晚一个时辰,巳时才出,倒也不急。
他套上月白色的、用银丝绣着细碎花瓣的长袍,慢条斯理地系着宽大的黑色腰带,腰带上同样用银丝暗绣纹路。最后潇洒地拿起黑色的外衣披在身上,利落中透着迤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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