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幻小说 > 在地球除妖的日子 > 第一百七十四章揍死他个鳖孙

第一百七十四章揍死他个鳖孙(2/2)

目录

对炎蛇来说,打架斗殴那都是家常便饭,平常下山执行任务的时候,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去火车站或者路边摊溜达,尤其是碰到那些满膀子纹身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家伙,人家不主动搭理他的话他都会主动招惹人家,而且一般情况都是他一个揍跑几十号人。

所以对炎蛇来说,揍普通人没有丝毫的心理压力,以及任何技术难度。

至于陈雪初,则是兴奋的不断挥舞着小拳头,作为帝都陈家上流圈子无人不识的天之骄女,一般人见到她都绕的远远的,更别说主动招惹她了。

所以陈雪初一直自我感觉她带点宝剑蒙尘的感觉,自己从小学习各种武术却从来没有什么实战的机会,让她感觉到很是寂寞如雪,当然,吸入了神经毒气给符泽一顿踹那次不算。

对陈雪初来说,今天就是宝剑出鞘之日!

当然,陈雪初没有宝剑,只有一个贴着比卡丘贴纸的甩棍,她自己更不是什么宝剑,最多就是学几手花架子的普通人。

最重要的是,陈雪初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

不管怎么说,两个人杀入了人群之中。

陈雪初的大长腿不但好看,而且还踢的高,速度往往就代表了力量。

将高跟鞋踢飞后,两条大长腿抡的虎虎生风。

这种满眼都是人,是人就可以踹的感觉,让陈雪初开始放飞了自我,兴奋的连小包都扔了出去,自我感觉小说里的女侠附身随便一脚就可以踢飞十几个人。

至于炎蛇就比较收敛点了,他对邪魔外道或者该死之人都是从来不会手下留情,但是对付这帮无辜的普通人,并不需要铸错,从腰下抽下来的裤腰带就是他的主要武器。

大皮带抽出去,挨了一下就跟被烙铁烫了似的,但凡被抽到的人,捂着脸就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叫唤。

抽了半天炎蛇发现大皮带并没有太多的实际作用,因为并不能让敌人失去战斗力。

爱尊酒店的一楼大堂是复古设计,有一个两米多高的半人马,手里还拿着一把三叉戟。

半人马和三叉戟都是纯铜的,而且还是分开的。

炎蛇自从第一天来到爱尊酒店就打着那把三叉戟的主意,觉得自己要是拿着那玩意削人肯定很威风,今天,他终于如愿以偿了。

一脚踹飞面前挡路的一个胖子,轻轻一跃就跳到了半人马身上,抽出三叉戟,感觉自己是海王附体,狂笑一声将三叉戟抡的虎虎生风。

不得不说炎蛇这家伙可以说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发现裤子有点往下掉之后,一边揍人还能一边把皮带给系上,一柄三叉戟用起来有模有样的,如同长枪在手一般,或抡或劈或点,每次出手都有个倒霉鬼倒飞或者横飞出去。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二把刀的陈雪初和炎蛇一比起来就高下立见了。

陈雪初到底还是花架子,看着踹的爽踢的过瘾,实际上没太大的杀伤力,还好这帮人的目标全都是符泽,根本没有对陈雪初一拥而上。

当然,她要是有杀伤力的话之前符泽也等不到秦悲歌跑出来救他了。

每每一脚抡出去,被踹到的人趟是躺下了,但是叫唤一声哎呀我艹真尼玛疼之后,揉了揉脑袋就能站起来。

再看炎蛇,实心的三叉戟砸出去,那就不是一个大包血包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哪怕是刮到一点皮都容易伤筋断骨。

看得出来很喜欢战斗的炎蛇十分享受痛揍“弱鸡”的感觉,揍一帮普通人,就如同虎入羊群一般,可以说他出手的招式几乎全部都是一招制敌,不像陈雪初那样光是好看没太多的实际作用。

如果炎蛇是虎入羊群,渐渐消耗掉了过多体力的陈雪初就是“菜鸡互啄”了。

符泽把晕过去的丛珊扶到了电梯旁边,撸起了袖子也加入了战团。

符泽基本上是没什么战斗力的,但是帮陈雪初打打下手还是没多大问题。

当陈雪初一脚把别人抡到的时候,符泽冲过去卯足了劲照脸就是一脚,成功补刀。

有炎蛇作为主要战斗力,符泽丝毫不会不会担心出现任何差错,因为他注意到了,炎蛇面对数十人非但游刃有余,甚至还有心情搜刮了几个钱包。

可是因为一楼大堂的骚乱,越来越多的人赶了过来,尤其是一看到了符泽,就跟激起了陈年旧恨似的,眼睛一红就哇哇乱叫的扑了上去。

最主要的是,这帮人哪怕被陈雪初或者炎蛇揍了也不还手,他们的目标似乎只有符泽一个人。

符泽见到越来越多的人想要揍他,情急之下爬到了半人马的身上,嘴里一边不干不净的骂着一边用力的给爬上来的人踹下去。

一楼大堂很空旷,对符泽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安全的地方,爬到半人马上面也是无奈之举。

腾出了手,符泽拨通了周栓的电话。

“靠你妈,需要你的时候从来见不到你,不需要你的时候天天出现在我面前碍眼,老子让人堵酒店一楼大堂了,来救我!”

目录
新书推荐: 美漫哥谭没有蝙蝠侠 火影:刚当海贼王,我重生成佐助 医仙之纵横无敌 村野小神医 以暴制暴,从暴君杀成千古一帝 出国后,我带回光刻机能一等功吗 我以道种铸永生 古仙传说 盘龙之亡灵主宰 末日进化:开局捡到一个美女丧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