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言情小说 > 选秀爆火,病娇千金成顶流 > 第106章 我的律师函收到了吗?

第106章 我的律师函收到了吗?(2/3)

目录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具体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等情节严重的行为。”

王律师将电脑推到寇茗面前,道:“寇女士,那你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罪,而且是情节严重的那一种。”

寇茗脸色微变,用求助的眼神看向她这方的两名律师,狡辩道:“你在胡说什么?”

电脑屏幕上分了屏,一边是网络上关于诬告谢莹莹博文的转发量,另一边是寇茗买演员上演‘原配找小三’的证据。

王律师将电脑推给盛律师:“她看不懂,你总该看得懂吧?”

盛律师的脸色下沉了几分,他知道怎么回事。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有以上情形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王律师点头表示赞同,他又说:“寇女士的行为,在网上掀起巨浪,已经造成我方被害人有自残、自杀的行为,请问,这是不是算情节严重?”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谢莹莹,她手上的确是有伤,贴着绷带,看起来是有自残的事实。

盛律师跟张律师都不说话。

寇茗急了,带着怒气喝道:“你又不是律师,在乱说什么?!”

王律师对着她的眼睛道:“你若不服,可以告我诽谤。”

“你!”寇茗气到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王律师说话说多了,觉得有点口渴,喝口水润喉后又说道:“寇小姐,我给你提个醒,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另外,你得公开跟谢莹莹女士道歉,并且赔偿谢莹莹女士的精神损失。”

王律师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寇女士,你是能代表兴耀公司做决定的是吧?那么,诽谤谢莹莹女士事件之后,贵司同样需要赔偿谢莹莹女士合同赔偿款、精神损失费用。”

寇茗脸色晦淡,像一只被打了霜的茄子。

她的唇角动了动,眼神里还抱最后的希望:“盛律师、张律师,你们得帮帮我啊,我真的没有犯诽谤罪。”

盛、张二人看了她一眼,说:“寇女士,你买演员造谣是事实,网上造谣也是事实,恕我们无能,不能帮你。”

云城两剑客的脸都快黑成炭了,从无败绩的他们居然折在这种简单的案件里,真的是耻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新书推荐: 美漫哥谭没有蝙蝠侠 火影:刚当海贼王,我重生成佐助 医仙之纵横无敌 村野小神医 以暴制暴,从暴君杀成千古一帝 出国后,我带回光刻机能一等功吗 我以道种铸永生 古仙传说 盘龙之亡灵主宰 末日进化:开局捡到一个美女丧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