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一曲解你求(上)(2/4)
“起来吧,说来听听。”方信笑了一声。
“奴家愿请公子为我脱籍?”
“脱籍,你现在不是自由身嘛?”方信稍有些诧异。
“方公子,奴家原本也出身官宦人家,父也曾任长沙县尉,奴自幼因此得以读书,又得以书画琴艺。但奴家福薄。十二岁时,父母染疾。双双亡故。”曾文兰说到这里,眸中已经染雾:“当时,奴如守之,也可过活,却当时投奔在南陵府为官的伯父,不想,才过一年,伯父罢官入狱,后流放一千里,奴由于身在其家,也被没籍充入乐籍。”
方信点了点头,又问了几句,心中自然明了。
本朝立制:诸强盗shā • rén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
当然,不止shā • rén,其它罪名也可。
历朝,都有类似法律,就是男子充军流配,女子入籍为乐,实际上就成为了官妓,将罪民及其妻女后代籍入从乐的专业户口,构成乐户,统一管制其名籍“乐籍”。
一旦入了乐籍,就世代相承,代代是贱民。
“朝廷法度,我等,是不能自赎,除非是官府下判脱籍,否则终身不得从良,只能老死青楼。而且脱籍,知县还不可,需知府批示才可,奴薄有资色,能些歌舞,自十四岁始,也积了不少银子,重金与客,打点官府,却只能换得少许自由,不能脱得乐籍。====”
原来如此,正规jì • nǚ,卖身为奴,基本上不许出门,如果jì • nǚ有些钱,可以打点县里,获得一半自由,她们多半是丽质天生,又能歌善舞,仰慕地恩客很多,才能如许钱来打点。
但是论到真正脱籍的话,有钱也没有多少用,必须上报府级批准,这里面需要的东西,就不单是钱的问题了。
如果是普通乐籍还好,像曾文兰这种出身官宦人家,因罪入籍的女性,当代,是很难脱籍,这考虑到政治影响和朝廷制度。
见得方信沉吟,曾文兰拜倒在地:“方公子,脱籍需得银两,却不用公子担心,小女子历年积蓄,也可用事,如能帮小女子脱籍,当全数奉上。”
方信就只字片言,也知道了内情,说着:“如此看来,你要脱籍,关键还是你伯父罪名的性质了,如是罪大,牵连甚广,那知府也不敢轻易帮你脱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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