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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傻子王信(第三更)(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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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姬点头,“是啊,征召一些妇人,说是洗衣做饭。但具体的是做什么,我还不清楚。所以,我想去相县看看……如果好的话,三年五载的,能积攒下些钱帛来,将来也能有个着落。

只是……”

说到这里,王姬由于了一下,用慈爱的目光,看了一眼身边的童子。

“这是我儿子,叫王信,今年才八岁。人挺老实,也能干活,很听话……以前我开酒肆的时候,没少帮衬我。只是……有点愚笨。我去找活计,却不能带着他,所以想烦劳兄弟照看一下。”

愚笨吗?

分明就是个傻子嘛……不过这小子的个头,可是和刘阚有的一拼。才八岁的年纪,却好像有十几岁的样子。刘阚蹲下身子,却发现傻小子王信本能的往后一缩,抓住王姬衣角的手,更紧了,死死的不肯松开。

“他这是……”

王姬连忙说:“阿阚兄弟,你别误会。信不是躲你,只是……你也知道,像我这样的女人,想要做个活计,并不容易。信有时候不懂事,被人殴打……同龄的孩子也欺负他,其实,信真的很老实,不会给你添太多的麻烦。只要给他一口饭吃,让他干什么,他都是可以的。”

这心里,没由来的一酸。

刘阚伸出手来,摸了摸王信的脑袋。

“姐姐,相县为什么征召女子?”

“不清楚,据说是要往南边去,能拿岁俸的……但具体做什么,却不甚知了,所以我才去看看。”

南征,肯定是南征百越!

如果说之前刘阚还有点不能确定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可以完全确定下来了。

秦军征伐百越,并没有在史书上留下太多的笔墨。刘阚也只是有个印象,依稀记得,死了很多人。王姬这身子骨,如果往百越去,岂不是……且不说别的,只百越的气候就很可怕。

前世,刘阚看过一本书,是关于岭南地区的发展情况。

岭南地区最早就是称之为百越,有很多的土著,还有凶猛野兽。在秦汉之时,百越还是一片蛮荒地带。高山峻岭,丛林密布……最可怕的是那里的瘴气,稍不留神,就会丢了性命。

“姐姐,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

刘阚站起来,沉声道:“这次官府征召,绝非一般的小事。昨日还押送了一批青壮刑徒往相县,说不准啊,会打仗的。您要是去了,能不能拿到钱是一说,这性命能否保住,都不一定。”

刘阚的声音很小,但王姬却听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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