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结草衔环,效之以死(2/4)
南宋商品经济发达,社会上,闲散人员很多,但这种人,大多油滑浮浪;“忠厚老实,吃苦耐劳”,只能求之于地道的农民。
前文说过,到了南宋中后期,土地兼并严重,自耕农愈来愈少,所谓农民,以佃农为主,吴浩为招到足够数量的符合要求的兵源,就不能不“夺佃”。
这个“夺佃”,不是地主将佃户从承租的土地上赶走,而是吴统制将佃户自地主的土地上“夺”过来。
待遇虽有吸引力,但佃农不是想投军就能投军的,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性不是很强,但经济依附性强——主要是债务缠身。
这一层,前文已连篇累牍的说过了。
吴浩欲“夺佃”,就得想法子替佃农解除债务。
法子简单,但成本很高——就是替佃户还债啦。
当然,怎么还,大有讲究,并不是照着地主手上的数字,要多少,给多少。
首先,吴浩建立了一个“神武基金”,号称,专门“解神武军兵士之后顾忧”。
基金最初的本金,来源如下:
其一,吴浩自己的身家,以及黄达“报效”的田土。
其二,山阴县的“助军”。
上乘宗败逃,知山阴县周宗赶来慰问,吴浩婉拒“犒赏”,周宗很识相,改“犒赏”为“助军”,而且,数目大幅增加——到了他权限的上限。
周宗此举,主要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若不是吴浩,上乘宗闹大发了,他这个知山阴县,铁定要丢官;事实上,丢官还算好的,若上乘宗攻破了府城呢?
如是,性命保不保的住,都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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