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这该死的魅力(2/4)
“忘得掉就不会让你帮我相亲了!我忙了,回聊。”
说完,叶凡直接挂断了电话。
林奕无奈的摇摇头。
叶凡大学的时候,喜欢过同班的班花,可惜后来,对方漂洋过海,去国外塑造了,两人和平分手,但叶凡却一直无法忘怀,所以每一次家里给他相亲,他都让自己去顶包。
虽然自己也曾劝过他很多遍,但是他却始终油盐不进。
作为母胎单身二十多年的林奕,完全无法了解这种奇怪的人类情感。
说句不好听的,班花在大海的另一边,可能都已经成水缸了,叶凡还在这里守着,那不叫痴情,那叫沙比。
但是没办法,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全天下的男人,都是把室友当儿子养,全天下的女人,都把室友当闺女养。
自己的儿子,自己不疼谁疼?
下午的时光,林奕看了一会儿书,提升一下自己。
等到傍晚,他洗了个澡,换上一身衣服,开上自己的帕萨特,方才朝着雷石餐厅驶去。
来到雷石餐厅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雷石餐厅里的灯光组已经全部开启,不是那种很亮的灯光,是暖黄色的灯光配上一些氛围灯带。
这样黑布隆冬的场景,即温馨,又刺激,配上小包厢。
小情侣们可以放肆的依偎在一起,有些小动作,也不用担心其他人看到。
不过林奕感觉自己的视力,又提升了不少,已经超出了普通人类的水准,即便桌下很暗,他也能看到一个男孩的大手,已经悄悄掀开了怀中女孩的裙角。
香奈儿这个牌子,用料总是那么节省,草叶子都压不住。
“七十二号...”
林奕顺着小包厢的数字,走到七十二号房间,入眼的,是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单马尾女孩,二十二三的年龄,看起来充满朝气。
看到叶萧,她立刻站起来,露出一副甜美的微笑。
“你好...你是叶凡先生?比我想象中的帅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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