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购买军火(2/4)
甚至于,郑龙还颁布了新的军纪,一旦登陆兰芳国,要求这些士兵必须要做到。
第一条就是服从命令,第二条就是不得抢劫汉人,肆意屠杀汉人。第三条就是不得侮辱汉人妇女。
郑龙希望在潜移默化之下,这些原本属于海盗的士兵,能够牢记这些军纪。等到上岸之后,就不会固态萌发,从而引起兰芳国的汉人的反感了。
他们想要在兰芳国站稳脚跟,就必须要获得当地汉人的支持才行。否则的话,不用低地王国来进攻他们,他们自己都待不下去。
至于不是汉人的其他民族或者种族,则不再军纪保护之内了。
正所谓非我族内其心必异,洋鬼子和南洋土著,向来都不把汉人当人。那么,郑龙自然也不会约束军队保护他们了。
“大当家的,宋管事派人来报告,已经约了德意志的军火商,三天后在满刺加碰面。”一个海盗报告。
“嗯,准备一下。明天就出发!”郑龙点了点头。
满刺加即后世的廖内群岛,现在这里属于低地王国占据。
第二天,郑龙乘坐一艘普通商船离开了飞鲨岛,船上有少年营的一个排。满刺加是低地王国的地盘,不管怎么样都要小心一点。
抵达了满刺加之后,商船直接停靠在了码头上。
而宋杰早就已经在那里等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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