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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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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面前这男人,居然很想再亲一口继续下去。

掩面。

我被色|诱了,我、我、我我居然当着一个小呆瓜的面,被一个木头的大呆瓜色|诱了……好想再亲一口嗷唔嘤嘤嘤嘤嘤嘤……

第16章这木头的呆瓜(六)

左手有帅哥,右手有正太,幸福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

以上,纯属白日梦,以下,才是真正的事实:帅哥抱着正太,我只能眼巴巴地干看着。

不过说真的,我并不介意,我喜欢程悦这样子。

我喜欢程悦的任何样子,哪怕是对我的不放心和警惕也没关系,只要是他的真性情,我就喜欢。

哪怕他的眼睛里暂时没有我,只有那个孩子。可是这种时候,他总是自然的,放松的,嘴角的微笑也是满足的,甜蜜的。

甜蜜到,连我也觉得生活充满了希望。

我现在是真切地觉得,这个世界其实也没有那么全然不可救药。哪怕爱情似乎依旧遥远,但是我以为早已因为种种刻薄律法而淡漠的人性,总算并没有被抹杀。看程悦对待阿连,就能体现出一切,至少,亲情还是有的。

而我,想要的,却也不过是努力留住在这世界上,让我觉得心底里泛暖的这对父子,让他们能活得愉快些。

他们活得愉快了,才会和我更亲近。

以前我听人说,女人到了一定年纪,不管嘴上再怎么硬,也还是会渴望一个安定的家庭,一个可爱的孩子的。现在我深以为然。每次看到阿连,我都有一种把他据为己有的冲动——咳咳,不是那种占有啦!我很想对所有人炫耀说:瞧瞧,这么可爱的孩子,是我的儿子!

……只可惜,我貌似没权利这么说,甚至连阿连毛茸茸的头顶,至今也还没逮住机会摩挲过半次。

我还渴望程悦主动的亲昵。我说的亲近,不是指那种我吻他时他迎合的顺从,而是……我希望他能主动吻我,拥抱我,说是真的喜欢我,而不仅仅因为我是他的妻主而逢迎我。

我渴望被爱,哪怕我自己都不能确定是否爱上了他,也不能确定我这样奢望他的爱,对他是否公平。我觉得自己寂寞了太久,终于有些耐受不住了。我想要从身到心,占有这样一个完全属于我的男人。

而一切,我决定从和程悦多多对话开始。

“程悦,你在教阿连识字吗?需不需要什么东西?”我旧话重提。

程悦想了很久很久,才对我说:“如果能有支毛笔就好了。”

我微笑:“只需要笔,不需要墨吗?”

程悦回答:“啊,那个不用,有清水就好。”

我努力保持微笑:“不需要纸么?”

程悦也微笑:“那个更不用,写在地上就可以了。”

我的微笑已经快挂不住了:“……不需要书桌和书本吗?”

程悦低头,羞涩地笑:“真的不用的,妻主……有支笔,就很好了。”

我暴躁:“程悦,你不觉得有了笔以后,再有了墨有了砚台有了纸张有了书和书桌会更好吗?”

“当然会更好啊,可是没有呀!”程悦很无辜地看着我。

阿连站在程悦的背后,猛地点头,很无辜地支持着他的老爹。

我几乎要忍不住泪流满面了:“我有啊,你都说了需要笔了,不知道继续找我要其它东西吗?”

“啊,还可以要更多的吗?”阿连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不可以。”程悦低头摸摸阿连的头顶,又抬头对着我笑:“妻主,谢谢你,其实真的不需要那么多的,一支毛笔就已经很足够了。”

我无语。

阿连啊,你爹这是怎样一种知足常乐纯洁无辜的木头精神啊!……还以为他开窍了呢,原来还是差得远啊!

哎哎,这木头的呆瓜呦!我头疼。

===小剧场:关于名字的解释===========================================

程悦说:“我的名字最好,我叫程悦,赏心悦目的悦。”

顾雁说:“啊,那不就是取悦于人的悦吗?”

……

顾雁说:“我的名字最好,我叫顾雁,北雁南飞的雁。”

阿连奇怪地问:“咦,那可不成了雁过拔毛的雁吗?”

……

阿连说:“我叫程连,烽火连天的连。”

鱼鱼说:“其实真相是,连篇累牍的连,掩面。”

……

鱼鱼表示,还是自己的名字最好,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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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这木头的呆瓜(七)

我的管家,忠心耿耿万分狗腿除了坚持猥琐以外从不质疑违逆我任何喜好的管家,最近忽然开始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打量我。

我知道她心里纳闷。

心里正纳闷的恐怕也不止她一个。

今日清晨我难得醒得比太阳早,等了半晌没等见鸡叫,肚子先觉得饿了,于是悄声披了长衫准备溜去厨房找点嚼谷时,却听见两个值夜的女人在那里嘀嘀咕咕。

凑过去听,原道是一向冷着张脸的钱捞子吝啬鬼顾雁如今忽然对个男人大方,反常,有妖,怕是大凶之兆,该去烧些纸钱吊卦艾草去去邪气。

身为钱捞子吝啬鬼的顾雁,即本人我,一时只有哭笑不得。

这些人不懂,对于我这样的,没有家人没有爱人的光棍来说,钱确实是我的唯一。但是真有一日,这万贯家财花光了破产了也没啥大碍,反正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所以,毫无亲人的顾雁,其实没有他们想象得那么爱钱。钱之所以要赚很多,不过是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也不过是为了需要的时候可以大方的花很多——比如现在,花在程悦父子身上的,于我不过九牛一毛。

至于所得……

程悦做得一手好菜。

哈,想不到吧?

我最近是愈发喜欢这个很知道进退的男人了,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瞧着养眼摸着顺手……咳咳,好吧好吧,我承认,在管家的极力促成下,同床共枕吃豆腐的机会还是有过好几次的。小手拉过了——唔,那个手并不小,虽然有点粗糙但是很厚实很温暖——摸过了,亲过了,只是没有到最后那一步……他很紧张,只等着我主动,我……我主动不起来。

兴许我就是个无能受,只能等着他有一日爆发把我压倒攻之,才能真的成事儿吧。

不过我所求不多,不必日日早上被冻醒,偶尔还能换换饭菜口味,真的也是很幸福的,足够了。

我从不像我的管家,我的管家就总是不知足。

瞧瞧吧,这才踏实了多久,她就来撺掇我。

她来时我正在独自吃早饭,她便殷切地为了夹了一筷子咸菜,一边夹,一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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