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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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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取自于《古兰经》,大概的意思就是有才干、受人尊敬的意思,是个回民,也是个不折不扣的伊斯兰教徒,在这一带做行脚商人,

准确的说,他其实是一个回民行脚部落里的一员,

这种回民部落在古代的时候很多,一直延续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才一点点退出历史潮流,到了今天基本上已经绝迹了,就算有,也非常罕见,他们过着游牧民族一样的生活,一支骆驼队,驼铃声响遍大江南北,基本上常年出没于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把富饶地方生产出来的货物卖到那些高山雪原上特原始的部落,然后在把那些特原始部落里面的特产带到大城市,赚取中间高额的差价,但这份钱一般人挣不来,有命挣钱没命花钱的行当现在这社会很少有人做了,毕竟这社会虽然人心比较草蛋,但生活环境却是从前比不得的,是个人有把子力气肯干活就不至于没一口吃的,也犯不上为了那点钱去玩命,

须知,这行脚部落走的路,不是沙漠就是雪原,汽车去不了,飞机落不下,铁路修不上去,只能靠大牲口拉,一个天灾下来人就得把命交代了,危险性不比我们这行低,

拉菲尔所在的部落就是这样一个部落,只不过他们做的是茶叶的买卖,他们夏天走的是茶马古道,把江浙、云滇那边的茶叶往xī • zàng那边运输,穿过海拔高度将近四千米的世界屋脊,然后把南方的茶叶卖到xī • zàng,当然,他们卖的地方不是拉萨这些地方,川藏线通了以后,拉萨这些地方如今其实已经慢慢发展起来了,内地的货物可以轻松送达那边,也没他们这些行脚部落什么事情,他们走的主要是墨脱、阿里这一类的无人区,等夏天过去了,到了冬天的时候,高原那边气候寒冷,行脚跑商难度剧增,于是他们就会转道进入沙漠,因为这个时候沙漠里的黑风暴已经消失了,就算是出现了,也是偶发性的,并不强,遇到了只要骆驼队紧紧依附在一起,一般来说不会被活埋的,所以这个时期的沙漠就成为了他们走脚跑商的地方,他们会把茶叶送进沙漠里,毕竟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以及罗布泊这边还是有不少绿洲的,这些绿洲里有人,有人的地方就可以进行贸易,

为什么要送茶叶,

因为茶叶的维生素价值高,而且消耗速度不如蔬菜,在高寒地区或者是干旱缺水地区,维生素的补充一直都是最大的问题,茶叶是必需品,所以行脚商人都喜欢做这个买卖,只要你能送过去,就不怕没有路子卖出去,

而我,就是拉菲尔他们这支部落在经过塔里木河的时候在浅滩上捡到了,不光捡到了我,我的朋友也被他们捡到了,

想来,水晶棺下面那条地下暗河,最终应该也是奔流汇入塔里木河的,所以我才被一路冲到了塔里木河的浅滩上,

我们的运气也不算坏透了,最起码碰到的拉菲尔他们心肠不错,见到我们以后没有放任不管,反而把我们带到了这里——一片沙漠里的小绿洲,拉菲尔他们行脚跑商时候在这里建立的一个落脚点,

根据拉斐尔说,我的几个朋友伤的并不重,很快就醒来了,只有我昏迷了整整三天三夜,而且一直在高烧,四十度左右始终不退烧,他们的医疗手段很有限,退烧药压根儿没用,许多人都认为我挺不过来了,结果最后我竟然行了,让拉菲尔非常惊讶,一个劲儿的说我是胡大看重的幸运儿,是他老人家在庇佑我,

这就是我昏迷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了,一直听拉菲尔说完,我才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当时被不老尸分别丢进出口,然后落入地下河以后几乎全都是昏迷状态的,在那种状态下我们根本没办法相互照应,在激流的冲刷下会不会走散,

也不知道拉菲尔救了几个,可千万别有人走散,要不然在这荒无人烟的戈壁里,错过了他们这一个行脚部落,未必能碰到下一个,那时候可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眼睁睁等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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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5]第0262章沉沦

一想到这个,我顿时就没法子淡定了,

我已经整整失去两个我所珍视的伙伴了,如果再失去,我真的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了,

于是,心忧之下,我匆匆忙忙就翻身下地,结果这一下地不要紧,当时就浑身一软,身上的伤口疼的我差点没背过气去,好在是拉菲尔及时扶住了我,这才没直接趴下,

“你现在的身体还很虚弱,”

拉菲尔皱眉道:“虽然你是胡大看重的人,但是你也不能这么不重视你的身体呀,你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吃饭了,而且都没有好好接受正规的治疗,”

他的话倒是点醒了我,

且不说我身上的伤,昏迷的这几天,光是营养补充怕是也跟不上的,

这些行脚商队里面肯定是不会有什么营养液的,这几天基本都是把牛肉干弄碎了,拿热水一煮弄成流食喂食我,摄入量不大,就是勉强能维持生命而已,所以我现在虽然是醒来了,但整个人的身体是空乏的,准确的说,我的底子已经坏掉了,如今已经是贴近12月的功夫了,也就是说我们进入沙漠里整整二十多天的功夫,吃不饱,睡不好,连日疲于奔命,再被伤痛折磨着,能好得了才怪,我的身体底子就是这样被一点点的耗光了,这回一觉睡下去能起来就已经是万幸,能站住才怪,等回去了怕是免不了得好好休息一阵子了,出任务出的太勤,半年以来我真的是太疲惫了,

我叹了口气,就在沉思的功夫,拉菲尔已经帮我找了根木棍,递给我让我拿着当拐杖使唤,虽然简单粗暴,但确实真是挺好使的,有了这“第三条腿”,我算是勉强能站住了,一瘸一拐的走出了木屋,

外面,月明星稀,

沙漠里的12月不是很冷,晚风微凉,夜阑如水,

木屋外面已经燃起了篝火,这个行脚部落的人正围着篝火欢庆,人数约莫在三四十人上下,算是比较大的行脚部落了,这些人应该都是行脚部落里的人,本身都是沾亲带故的,说是部落,其实就是一个大家族,

正所谓蛇有蛇道,?有?道,行脚部落的人也有着自己独特的生活氛围,他们部落中无论是男人或者是女人,都不会外嫁的,一旦和外界发生婚姻关系,基本上只能是外界的人加入他们的部落,本部落的人一旦离开,就会被当成叛徒,连父母都不会人的,因为他们的族群太小了,这么做也是为了保证族群的延续,可惜,现在这社会,又有多少人为了爱情愿意加入他们,像他们一样一生风餐饮露,没房没车只有驼铃声的浪迹天涯,

看着围着篝火穷乐呵的人群,我的心底涌上一层悲哀——或许,我见到的这支行脚部落,就是咱们国家的末代行脚部落了,现在国家越来越发达了,等铁路、公路修遍全国的每一个角落的时候,就是这个特殊职业人群消失的时候,

在狂欢的人群旁边,一个小团体就蛰伏在黑黢黢的白桦林里,相较于热闹的人群而言,这个小团体就显得沉默清冷了许多,

虽然因为光线不太好的原因,我有些看不清这几个人的模样,但从基本的体型轮廓上还是一眼就确定这些人分明就是青衣他们,

当下,我不禁加快脚步朝那边走了过去,临到近前一看人数,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是放下了,

青衣、张金牙、胖子、周敬、林青、伊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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