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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次的改制,你有了腹稿了?”萧名学问道。
陈明洛回答道,“没有腹稿的话,肯定是不行的,我计划是春节前就完成前期的工作,当然是不能耽搁的。”
“初步有什么打算?”萧名学问道。
“我的意思是,既然要改,那么就改的彻底一点儿。”陈明洛回答道。
陈明洛的意思,是完全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其一系列操作,从中介机构提供审计、资产评估、财务顾问、战略咨询和法律事务,到改制方案形成,再到挂牌交易,全部委托产权交易所招商引资,要符合市场规范。
“这样的话,改制的步子可是有点儿大了――”萧名学听了之后,就皱着眉头说道。
萧名学自然是清楚这方面的情况的,虽然说国有企业改革已历经十几年,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总体而言,还没最终成功。
这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国企迄今为止的改革,主要是在经营管理领域,所有权层面只是一些尝试和探索,并没有真正地展开。即使是股份制上市公司,也仍然是一股独大的变相国有企业。
如果阳朔重机真的按照陈明洛的想法,进行产权结构的改制重组,而且获得成功,那就标志着大中型国有企业深层次产权制度改革的新突破,其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阳朔重机能够在所有制上率先主动改革,不仅使它自己可以获得先行者的优势,而且也会对其它国有企业产生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而作为实际操作者的陈明洛,肯定也可以从中获得难以估量的好处。
“阻力肯定也会很大的,你真的有这个信心?”萧名学问道。
“信心倒是很足的,资金也很足,我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整个过程太顺利,那样的话实在就没有什么成就感了,也体现不出我的出众能力。”陈明洛回答道。
萧名学顿时就笑了起来,陈明洛不缺钱,这他肯定是清楚的,而且陈明洛也有桑副总理的全力支持,这些都是他最大的优势,唯一的缺点就是这个年龄,他一直很担心陈明洛压不住场子。
可是从今天的情况来看,也不知道陈明洛施展了什么魔法,阳朔重机的中高层干部们大部分都是服服帖帖的,萧名学看了,顿时也放下心来。
企业改制这种事情,其实职工们的发言权并不大,高层的阻力也不算是最大的,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这些中高层们,他们的人数多是一个原因,利益纠纷比较严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搞不定他们,这个事情就无法顺利进行下去。
现在阳朔重机的情况很清楚,穆思远肯定是不愿意改制的,他的想法就是继续维持现状,而其他几位副总的意见也很难搞清楚,分歧不小,穆思远在阳朔重机的影响力太大,如果他不配合,中高层们肯定是不支持改制的,那么事情就要黄。
但是现在陈明洛似乎是搞定了中高层的大部分人,那么只要是改制的基本原则符合阳朔重机的实际情况,能够做到基本合理,那么事情就很容易可就推进下去了。
陈明洛此时提出春节前把前期工作做好,也未必就是一句大话。
跟陈明洛说了一阵子以后,萧名学也开始考虑这个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一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四年前,中央就正式提出,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直到今天,大型国有企业在这方面进展依然相当有限。
目前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仅仅局限于传统国有企业控股的下一层公司,而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地位显要的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基本上没有体现出现代企业制度来。
可以说,大部分国企依然按《企业法》而非《公司法》调整,并不具备建立公司治理的基本条件。
“大型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进展缓慢,是整个体制改革滞后、旧体制控制新体制的必然结果。所以,为了克服长期困扰国企改革的体制弊端,必须尽快推进国有企业的整体改制。”陈明洛说道。
陈明洛看得很清楚,如今国企可以说是两极分化,大部分国企的经营情况举步维艰,但是也有一小部分国企尤其是处于垄断行业的国企正在被强化其垄断地位。
如果这样的话,随着新世纪的到来,这种垄断的程度会越发加深,那么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型国企的丰厚利润,不仅会掩盖种种制度性矛盾,也会也大大削弱改革的紧迫性。
目前就这些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型国企而言,依然按《企业法》调整,企业财产即国家财产,企业没有属于自己的法人财产权,也没有清晰界定国有产权的委托代理关系和企业债务责任关系。
同时,国家对这些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导致政府对企业的持续干预、政企不分和政企难分。为弥补大型国有企业内所有权缺位而实行的授权经营,使企业自己成了自己的老板,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决策机制则为内部人控制企业预留了空间。
更有甚者,这些大型国企的高管由政府比照公务员选拔程序和条件任命,官本位的激励很强,却缺乏经济激励和有效监督,种种弊端,是造成国企效率低下和诸多问题的体制根源。
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对阳朔重机这家超大型国企的改制工作,就显得举足轻重了
“在这方面,桑副总理也跟我讨论过――”萧名学说道,“大方向还是很清楚的,只是细节处理上依然是困难重重,要克服各种障碍,并非那么容易。”
实际上,洪老板和桑副总理都表示过,应把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作为克服现存体制弊端的基本途径。
一个是国家要从拥有和管理国有企业,转为持有和运作国有资本,这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了政企关系,弱化了企业所有者的性质,为政府公平地对待各类企业奠定基础。
另一个就是构造规范化的、有明确责任约束的国有产权委托代理关系,做到权责明确、实现政资分开,为政府职能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创造条件。
还有一个就是让国有资本摆脱与国有企业的捆绑关系,从而具备流动性,这将有助于国有资本实现有进有退,随着企业稳定地做强做大,与国有资本布局的灵活调整,可以各的其所。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国有持股机构没有行政权力,但要有明晰的产权约束,促其成为所投资企业中公司治理的积极参与者。
“具体而言,首先是剥离非主业资产和不良资产,人随资产走,交由一个或若干个资产管理公司或托管公司专业化处理,改革成本从国有资本收益中支付。其次,设立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财政把企业的国有资本注入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使其成为该企业责权明晰的国有资本出资人。再次,引入新的投资者,按《公司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最后就是择机在境内或境外上市,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萧名学对陈明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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