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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结到经纪人团队建设上去。
“国内的词曲作者虽然大牌,但是港台的似乎更适合你一些。”陈明洛考虑了一下之后,就列出了几个人的名字,表示柳如烟可以找这几个人联系联系,看看能不能重金收买几好歌。
“都是港台的啊——”柳如烟看了之后也是有些意外,心说陈明洛对那边儿似乎是很熟悉啊。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今柳如烟这个形象和风格,确实是只适合使用港台那边儿的音乐人来为她量身定制新歌,而且那边儿的音乐人都比较敬业一些,至少是拿了钱会认真办事儿,不至于弄出一些不上不下的东西来糊弄主顾。
在国内就很难说了,虽然说一些大师级的人物出手确实不同凡响,但是歌曲风格上面跟柳如烟的形象差别太大了,而且这些人往往都是被几个文工团包了,等闲人根本用不上人家。
至于大部分的词曲作者,则基本上都混得非常不如意。
在内地流行音乐界,无论是顺风顺水的兴盛时代,还是惨淡经营的低潮阶段,词曲作者的地位从来就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他们默默无闻地给那些台前风光无限的歌手们输送着营养,自己却忍受着不合理规则下的层层盘剥。
在娱乐业的权利博弈和利益分配体系中,编剧和词曲作者创造性劳动的价值往往被轻视、被忽略,雇佣工的角色使他们无法奢望与导演、演员和制作人、歌手享受同样的权益。
国内乐坛不尊重作者、好歌越来越少等等都是事实,这些老问题由于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歌手和词曲作者的权益两极分化现象日益加剧。
一个歌手出场费可以达到三十万,而词曲作者却什么也得不到。
在收益分配悬殊的情形下,好歌自然就少了,大家的创作热情在降低,很多人不劳而获,这种体制自然受到越来越多的诟病,再加上歌曲公开行后,版权使用的混乱和盗版的泛滥,也给国内音乐的良性展带来了大量障碍。
尽管像《在希望的田野上》《吐鲁番的葡萄熟了》这些耳熟能详的歌曲在电台里被播放了几十年,但这并不能帮助歌曲的创作者施光南摆脱生活的窘境,事实上四十九岁的施光南在去世前贫困交加。
按照国际通行规则,艺术家的歌曲在电台或者电视台被播出,就要付给艺术家一定的版权报酬,可惜的是国内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
国内词曲作者所能够获得的报酬非常至少,有可能就是几十块钱几百块钱,而与此对应的却是歌星少则数万元多则几十万元的出场费。
总而言之,如果不是被御用机构包的话,想要在内地做一个词曲作家是很悲哀、很清贫的,也没什么积极性。
这种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规划的做法,可以说是对原创音乐市场的榨取,而不是培育,在文化建设和文化积累上没有太高的价值。
“在国内想要搞原创音乐,路子确实比较狭窄,所以我们也就只有借重于港台的力量了。”陈明洛提起这事儿来,也是觉得有些郁闷的。
这也没什么办法,毕竟国内已经享受免费成为习惯了,对于侵权这种事情,真的是比较无视。
正文第四百五十二章重金买歌
笔下中文更新时间:2011-4-2312:38:03本章字数:6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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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二章重金买歌
“国内的版权状况真的很差吗?”柳如烟问陈明洛。()
“差得不是一点儿,可以说是糟糕之极。”陈明洛很明确地回答道。
国内的版权制度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在音乐圈儿中就已经存在了很多年,很多歌手风光无限,词曲作者却无人问津,一个歌手参加一场演出唱一首歌就能拿三十万的报酬,连续参加四十场演出,反复唱这一首歌,能拿到一千两百万的演出费,词曲作者却分文没有。
每年都有词曲作者提出关于著作权落实的问题,并列举了发达国家对词曲作者的权益保护、歌曲的版权维护等成功举措,不过提也白提,没有人会关心这种事情。
“不过,这种东西似乎很难结算吧?”柳如烟的脑子里面想着这事儿,就觉得版权保护虽然是一句话的事情,但是落到实处估计会比较困难。
毕竟,唱歌这种事情,你歌手唱一场有出场费可拿,但是怎么给词曲作者分成呢?估计吃到了肚子里面的东西,谁都不愿意吐出来吧?
“在国外一般都是按照每分钟来计算版权费给原作者,欧洲国家是每分钟160左右,最高的是日本,每分钟960,而我们这边暂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据说有人在协商,协商的结果却是每分钟3毛钱。”陈明洛回答道。
“不是吧,那跟没有这项收入有多大的区别?”柳如烟和慕容听了,都觉得有点儿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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