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放贷(1/4)
王小二做了烟台县户房的掌房。在每天无穷无尽的工作之后,突然又给他加了一个工作,那就是向那些虽然承包了土地,却没有隔夜粮,没有体力耕作却又买不起牲畜,没有农具种子的百姓,发放贷款。
面对这样的任务,当时王小二很是抵触。
因为他知道,这个年代的借款,那就是天文般的利息,那就是阎王债。
不管你是多么富裕的家庭,只要沾边了这个阎王债,你就转眼间家破人亡。
当时他接到这个任务时候,还很是对原本认为仁厚的摄政王,这样的捞钱手段而不齿。
结果他看到公文内容之后,他简直惊呆了。
摄政王成立了一个机构,叫做农村信用社。
(好吧,名字很俗)
行长,是一个名字很别扭的外国猴子,叫做杰克。
然后规定,那些没有资金的百姓,可以按照承包的土地亩数,以秋收做抵押。
记住,是以秋天的收成做抵押,而不是儿女老娘(银行要这些做什么?也不是孤儿院,养老院)
发放贷款,利息是每月一厘,一年最高不超过一成。
这里强调的不是联保,而是百姓的信用。
你还不要小看当时那个时代从上到下人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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