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当皇帝,真累!(2/4)
如此这般的话,可以想象得到,一旦族中有了在县衙门任职的官差胥吏的支持,村里的里长,要是良心坏掉的话,那后果会是个啥样的!
况且,就算族中没有杂役小吏在县衙门做事,单凭里长手中的权利职责,只要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里,也绝对够他们耍耍威风的。
轮年应役、催办钱粮,这仅仅只是他们手中最基本的权利而已。
像什么…许多官员们的生活用具,县学生员的各种用项,乡官的年例礼物,地方上的乡饮酒礼费用,送生员赴考的路费,为进士和节妇建立牌坊,馈送过往官员,支应驿夫铺陈酒食,甚至刑场上shā • rén用的木桩石灰,皆由这些村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来筹办准备。
因此,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可以打着官府的名义,额外需索,以一科十,中饱私囊的情况,可谓是比比皆是。
更让王迪痛恨的是,由于里长“放富差贫”的奸猾手段,会导致徭役严重不均。
他们倒是从富人手中捞了好处博了好名声,但那些饱受不公更为穷苦的底层百姓,却将这种怨恨,记在了大明朝的身上。
所以说,放到诉讼这一块,想要过他们这一关,难度如何,便一目了然。
在手中握有差人服役和催征赋税权利的前提下,那些所谓被推选出来的里老,在排解村民各种诉讼纠纷时,一旦有了私心,其结果,也是一想便知。
毕竟,有些人老了,是为德高望重。但还有些人老了,说他是为老不尊,没准都算好听的话了。
心彻底变黑的那种,绝对是老而不死谓之贼也的典型代表。
在事事以孝为先的大明朝,一旦让这种人手中握有了权利,再打着孝道的口号行卑鄙恶劣之举,其霍霍人的程度,绝对远超那些从未下过基层的父母官的想象。
况且,上梁不正下梁歪,家有一老是这模样的,族中后辈能学到好那才叫怪事呢!
一大家子都变成村霸的话,饱经后世大数据轰炸的王迪,在他的脑海中,像类似这样的新闻,能想出许多许多。
然而这些人的权利义务,让王迪有点哭笑不得的是,竟然是朱元璋定下来律法制度。
《明律》规定:命有司zé • mín间高年老人公正可任事者,理其乡之词讼。若户婚、田宅、斗殴者,则会里胥决之。事涉重者,始白于官。若不由里老而径诉县官,此之谓‘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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