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3/3)
对于自己“名义上的男朋友”,岑若感到有些棘手。
她与方修文签订的合同十分宽泛,暂时只规定了作为男女朋友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强迫彼此双方进入婚姻关系。如果“交往过程顺利”,两人真的决定结婚,那么到时候会重新拟定一份更为严苛的合同。
——就像异性恋男女谈恋爱一样,也是有个考察期的嘛。方修文是这么说的。
岑若很认可方修文的判断。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岑若跟方修文很像,都是擅长同命运做交易的人。对于有些人来说,爱情、婚姻和肉/体是绝不能拿来换取物质的;但岑若和方修文都习以为常。
只是岑若给自己定价很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出得起价格,去换取她的爱情和肉/体。而方修文是个gay,一个不结婚就拿不到继承权的gay,所以方修文愿意花大价钱,去购买岑若的婚姻。
平心而论,方修文是个很好的形婚对象。方家有钱有势,能给岑若提供很多助力;方修文是gay,又自命体面人,有独特的矜持,不会在性上强迫岑若;岑若本身也没有割舍不下的白月光,有方太太的身份反而更好办事……
至于许安笙。
许安笙心里有人,那人对许安笙无微不至、倾其所有,却唯独不可能跟许安笙在一起。许安笙认为是对方心结没有解开,假以时日必有修成正果的一天。但另一方面,许安笙又不愿意徒然守望,默默献祭自己。在这样矛盾的心理之下,许安笙跟岑若定下了30岁之约。30岁时许安笙定的底线,是她那有限的爱和奉献的极致。
许安笙是有七情六欲的凡人,也是非常现实的俗人。这一点跟岑若很像。
岑若是许安笙一手挖掘并带大的,她对许安笙有某种程度上的雏鸟情结。在岑若内心的默许下,这种雏鸟情结发展成无伤大雅的、可控制的好感。如果岑若没遇到更合适的人,她愿意跟许安笙试一试。毕竟许家能量很大。